Re: [新闻] 《学生辅导法》三读通过 未来将增8千名

楼主: kmplayer (kk)   2014-10-30 00:17:09
关于专辅是否可转任,请参考103.7.28基隆市的这份公文
原文网址:
http://ppt.cc/nFgk
无意笔战,但觉得兹事体大,整理出几个相关重点,大家可提出讨论
若有我未明之处也请不吝给予指教。
作者: playasd (文理研究憎)   2014-10-30 08:20:00
所以应该是说压缩辅导活动科缺额 其他科别根本不能任意转啊
作者: Collison (09梯)   2014-10-30 08:51:00
如果这样OK 也可能第二专长可以转 很难说对其他科没差
楼主: kmplayer (kk)   2014-10-30 12:36:00
有多少证据说多少话,我实在不懂一楼在哪看到"其他科别不能任意转"的条文?
作者: playasd (文理研究憎)   2014-10-30 13:35:00
就从你这篇节录的来看啊 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你在自打嘴巴吗? 还是过度推理?若有意愿并向学校提出转任校内``辅导活动科``教师申请你自己节录的 还怪人没看到其他科不能转任
楼主: kmplayer (kk)   2014-10-30 16:40:00
p板友此言差矣,"辅导活动科"难道不是其他科?此篇公文,去文单位询问的是"专辅是否能转辅导活动科?"教育局回文表示"经教评会同意后,专辅可转任辅导活动科"但我们从此篇文,无法看出"专辅不能任意转至其他科"重点是浅蓝色字体部分,查本市市属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聘约准则,"并无"针对专任辅导教师转任有相关规定。是以,专辅若欲转任制校内其他科,只要1.有该科教师证,2.该科有缺额,3.经教评会通过;是否便能成立?这是我现在的疑问;若有阙误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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