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年有幸考上了某所海外学校
考上后也依照学校要求寄了办理工作证的资料
但是在出发前一天突然收到学校说签证没办好
要我们暂缓出发、静候通知
于是我们几个新进教师就开始漫长等待
一开始大家很乐观,因为也有几个老师先过去了
但是...到现在我们还有一些老师10/2的今天仍然在台湾!
期间大家心里的煎熬就不用赘述
尤其是明明考上学校却去不了
而且询问薪水和聘书都没有收到回应...
没有期限,连工作也不确定有没有的等待...
我们很早就已经让国教司知道这件事
国教司老师也说了今年状况特殊,往年没有这样过
不过我们还是希望可以捍卫自己的权利
现在想要上来询问几个法律问题:
1. 学校不寄聘书,但有公开招考、榜单还有通信
我们这些空等的老师是否是学校的聘雇人员?
2. 薪水方面我想知道等待的期间是否该之付全薪?
学校能已等待时我们没有上课的名义扣薪水吗?
如果学校真的扣薪,我是否可以以学校违约解除聘雇关系?
3. 如果最后真的去不成,学校是否有赔偿的法律责任?
或者是我们该自认倒楣,以后劝朋友别去考这所学校?
4. 该在等待多久后仍没过去,我才可以开始找其他工作?
因为招考时的聘书是8/1起聘,但我们到现在仍没收到薪水
可能需要为生活去找新工作或打工了
因为状况特殊,对方又是海外学校,
仍然在台湾的我们又几乎是新手菜鸟,不知怎么处理
所以只好到版上求救!!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