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代理简章内都叙述以下文字:
一、本市代理教师自98学年度起均不予采计其职前各项年资,一律按其学历叙薪,不采计职前年资。
二、代理教师待遇(包括本薪、加给及奖金)之支给,比照专任教师之规定;但未具所代理类(科)别合格教师证书者,其加给(现称为学术研究费)按相当等级专任教师八成数额支给,并依实际代理之月数,按月支给;代课教师依实际授课钟点数支给。
1.想问各位老师,第一点意思是我如是学士毕,代理年资有2年,薪水也只按学士190给薪吧?
2.第二点感觉和小教无关系?我解读是小教不分科,所以如我本人是(教育系)考上科任代理,如自然或社会代理,也理应有完整月薪吧!还是只有八成?
3.请问我去年有一年代理(1020830-1030701),如今年幸运找到半年代理(1030831-1040118),请问有年终吗?以及会如何算?
4.谢谢前辈老师回答菜鸟老师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