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论公费生与延后返国义务

楼主: joda (回家)   2015-02-16 06:07:50
不得不回应您对于你所谓的"一类组"的恣意论断
公费留学的宗旨为培育“国内无法或难以培育之人才 ”、“配合国家政策亟需培育
之人才”及“选送赴特别地区国家留学之专门人才”,这几年各类留学奖学金的调整
可以看到,公费留学欲培育人才之学科,是以国内难以培育或是急需培育为主,实务
上则是每两年对各学科之国内教授进行人才需求调查,于是乎这几年改由顶大、科技
人才等专案取代公费留学中的资讯、电机、认知研究等等热门学科,留在公费留学的
往往是冷门学科,以我本身的舞蹈学科为例,舞蹈研究在国世界都算是相对较年轻且
十分冷门的领域,目前就算是在舞蹈研究最早起源也最发达的美国,全美也仅有四个
以舞蹈为名的博士班成立,其他则是跨领域研究所有以舞蹈为研究对象,而两年前台
湾才成立第一个舞蹈博士班。
也正是因为舞蹈研究新、冷门、属于人文学科,在美国基本上没有RA奖学金,以我们
系上为例,第一年只有University Fellowship或自费两种选项,第二年开始则是争取
TA的机会,才能有经费就读。因此,公费留学成为台湾学生最有可能得到的经费来源
,也是培育“国内无法或难以培育之人才 ”的重要助力。同时,正因为舞蹈研究并非
传统学科,这几年在美国反而有许多tenue track的位子出现,因为许多新兴的大学舞
蹈系不想往传统以培训舞者的方向发展,反而着眼以舞蹈研究为方向的蓝海策略,抢
占正在发展的新兴学科学术地位。这些新兴舞蹈系当然不会在百大名单之中,同时
更因为新兴而没有所谓专业领域的学术排名。但正也是新兴,抢到位子的博士便有较
大的影响力得以左右舞蹈研究学术的发展。
取得学位后留在美国,对台湾又有何可能的贡献呢? 个人仅以舞蹈研究领育的王云幼
教授为一例。王教授为云门舞集创团舞者,之后前往美国攻读舞蹈艺术硕士(MFA为舞
蹈实践的terminal degree),之后受聘于乔治亚大学、伊利诺Wesleyan大学、科罗拉
多学院等多校,十多年前因对台湾的想念,受台北艺大之邀回台担任主任,推动了台
湾舞蹈教育多项重要的国际交流,将学生送往国际舞台,同时每年也将科罗拉多学院
的学生带到北艺大上课,体验台湾特有的舞蹈身体文化。本人能顺利来到美国就读,
也是受到王教授推动的姐妹校计划恩惠。回过头来,王教授从取得学位到回台服务的
时间,中间即是约五年的时间。之后又前往美国取得其他重要任证并兼任教职,往返
于北艺大与科罗拉多之间。
目前公费尚未取消返国服务,延缓返国也施实数年,目前我所知的舞蹈研究领域前辈
们都已返回台湾,早期回去的刚好遇到缺额而幸运找到教职,晚些回去的刚好没有遇
到缺额,而在各校流浪担任兼任讲师的也有。
这也是我认为将延缓返国服务调整往较为开放的方向发展的主因。实际上我个人的生
涯规划并不包含留在美国,回台湾是我个人的重要目标,但就整个学术领域发展及对
于台湾的贡献来说,较为开放的政策能让公费学生有更多可能产生影响力及贡献。
※ 引述《charli (
作者: charli (--/)   2015-02-16 06:13:00
你自己不就提到tenure track吗?这不就跟我论点一样?你有办法以你专业取得教职,就不算浪费。我指得是为了留在国外,而不进一切手段转行或任职根本不是自己本业,这就不是公费目的。要找人才时候找不到,原来早就改行,这不是可笑。
楼主: joda (回家)   2015-02-16 06:15:00
你所谓的转行 仅是你个人的想像 无须回应
作者: charli (--/)   2015-02-16 06:16:00
你这篇文章更加强我的论点,舞蹈的博班的确稀少,虽然tenure track有增加趋势,但这并不代表每个公费生都可以拿到该位子,如果拿不到呢?有没有配套措施?有百大企业又是舞蹈相关可以加入吗?无需回应,没有关系,教育部会做最后定夺的。:)15年后,我们也可以知道有没有用。表演艺术有在百大里面,百大不只是理工或生科,他是综合性评鉴,而且教育部容许不同的世界排名,不是单一机构提出的排名。教育部现行弹性已经很大了,改行留在美国也不是幻想,是前面几篇文章提出的例子,想必你文献回顾没有做好。
作者: jasontang (Yankee Hotel Foxtrot)   2015-02-16 06:47:00
限制百大真的很怪 感觉是为了省去个别审查时的麻烦
作者: j589745 (蓝天很蓝)   2015-02-16 06:55:00
把讨论串读了一遍 没看到改行留在美国的案例啊?更别说没有身份的 根本不可能随便改行留在美国工作...
作者: popstarkirby (有梗的POP)   2015-02-16 06:57:00
我刚也在找"文中"改行留在美国的案例
作者: charli (--/)   2015-02-16 07:00:00
"多于学术机构",就诚如我前文还有其他文章讲,这是博士后训练申请,理工或生医并不影响,现在是讨论是放宽该规定,不限于百大和五百大企业。事实上之前有人在联合国机构工作,也通过申请,即使不是他本业。这表示改行是可行,放宽之后可想而知。反正最后还是要送审,通过才会放行。
作者: j589745 (蓝天很蓝)   2015-02-16 07:02:00
所以"有人"是念什么科系?去联合国什么机构工作?你前文所谓文组转商就业的 opt/h1根本过不了吧金融
作者: charli (--/)   2015-02-16 07:34:00
楼上有疑问可以写信问教育部,不是本篇重点不谈,但个案例是成功。另外opt是给F1,表示你也不熟J1。转不转H1,是看公司帮不帮你办。要换领域绝不是问题,不然其他非公费生怎样找到工作的。
作者: j589745 (蓝天很蓝)   2015-02-16 07:46:00
提opt是我一时疏忽 但拿少数个案出来争论实在很没意义非公费生 没身份转领域 毕业后马上找到工作也不会是多数一直要拿极少数的个案 套用在所有公费生身上 没啥道理
作者: charli (--/)   2015-02-16 08:50:00
你可能忘了每个领域公费只有一两个人,每个都是个案,那个案例四五年前板上就有吵过,因为他是双重国籍,我的论点也不是新的,我只是反映其他人看法,在我们放宽以前,旧的问题是不是解决。但是现在政府倾向缩减补助,然后不用回来。现在也改每年只付一笔钱了事,反正最后怎样吵也不会改变作法。
作者: ernie80168 (方方)   2015-02-16 10:17:00
教育部现在还是强调以百大为主 不过正在检讨与修正
楼主: joda (回家)   2015-02-16 10:22:00
这一连串的讨论就是源自教育部征询修改意见 而本篇就是个人回复教育部的主要论述
作者: Sulstan (翼鹏)   2015-02-16 11:42:00
认同不应该在对领域不了解就随意发言
作者: j589745 (蓝天很蓝)   2015-02-16 12:07:00
每个领域人数少这没错 但是规定是适用于所有领取者你要以个案为标准 去订定会影响所有人的游戏规则?又不可能依照每个特定领域的状况 订出不一样的标准
作者: vaquero (V)   2015-02-17 20:44:00
推j大~我不懂拿个案一直攻击是怎样~不可能尽如人意几十个学门,一堆人不是去美国~奖学金状况也不一~
作者: charli (--/)   2015-02-21 02:43:00
J大表示你根本不懂,只一味想投机。一个个案爆发出来,表示私底下没爆更多,公费可不是去年才实施,真正投机的人不会上来跟你讲怎样脱逃。而且美国留学就占三分一以上,怎样会是少数?自己去想想,旧的问题解决了吗?呆帐什么时候讨的回来?顺带一提,以前公费是没有保人制度?想想看,如果大家遵守规定都回来,干嘛需要保人。反正制度被玩烂,害得就是后面想出国的人,大家开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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