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县外介聘时,只服务两学期的相关问题

楼主: fhie (fhie)   2015-02-25 15:04:01
想请教各位先进
要申请县外介聘时,若在该学校实际服务只满两学期
规定中提到
"惟于同一学校实际服务满二学期因结婚或生活不便,有具体事实,
经服务学校同意者,得申请介聘"
而调动理由并非是结婚的话
需要怎么证明生活不便的事实呢?
然后要怎么呈现服务学校同意呢?(有什么可以参考的表单吗?)
烦请大家不吝相告(若不方便公开,亦可私信)
感谢大家,希望想调动的大家都能调动成功!!
作者: bellbell (好久不见)   2015-02-25 21:21:00
刚刚在教师版看到修正成要服务六学期才能介聘。
作者: meira (幸福需要持续努力)   2015-02-26 14:58:00
基本上,只要校长同意,都可以调动。但有些县市执行规定很彻底,可以请学校人事问问。
作者: Frobel (幼稚教育之父)   2015-02-26 16:29:00
只要学校同意即可 就算没有理由我们学校去年就一个刚考进来 一年调走的没有任何理由 但不知道修法后如何 适用旧法就是看学校
作者: justdo (好好过)   2015-02-28 16:06:00
看你在哪个县市还有当时进校时,县市政府有没有特别规定
作者: wernny (摇摆鸭鸭)   2015-02-28 17:30:00
也是有考上到学校不到一年,因想怀孕而回到故乡去!!教评会有通过,听说是在会议上用苦肉计!!
作者: vesia (欧帕)   2015-02-28 22:28:00
都不用想了,新的借聘规则已经统一绑三年了
作者: Jet8888   2015-04-01 21:25:00
我们人事说不会这么快用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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