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新生转学生IEP订定时间为何

楼主: nicedaniel (Daniel)   2014-05-10 23:58:18
依据102.7.12公布的特教法施行细则
第 10 条
前条身心障碍学生个别化教育计画,学校应于新生及转学生入学后一个月
内订定;其余在学学生之个别化教育计画,应于开学前订定。
前项计画,每学期应至少检讨一次。
请问入学后一个月这句话是指,新生转学生“报到”还是指“九月入学”起算一个月内
完成IEP?
因为台北市特教辅导团表示新生得在报到后一个月内完成IEP
这件事对撰写确实困难重重,因为只能根据书面转衔资料来写起
但却还没跟新生相处过及测量起点能力
在此条件下所完成的IEP恐怕得再重写过
请问
这入学的定义可以请教哪权责机关?
谢谢
作者: cmchang35 (张无忌)   2014-05-11 21:36:00
教务处注册组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