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ETTODAY
2.记者署名:
记者黄宥宁/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北市餐厅老板色喊“当我女人” 趁女员工提离职性侵2次得逞
4.完整新闻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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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一间餐厅负责人趁女员工提离职时,2度侵犯遭判刑。(示意图/pakutaso,与本
文无关)
记者黄宥宁/台北报导
北市某餐厅负责人利用女员工提出离职的机会,将对方带至无人之处,色瞇瞇询问“要不
要当我女人”。遭拒后,他竟强行拉女员工的手碰触自己生殖器,并以手指侵犯得逞。同
日,他再以借故谈话为名,逼迫女员工口交,惊魂未定的女员工事后报警提告,士林地院
今(24)日依强制性交罪判处男子4年6月有期徒刑。
2022年3月22日晚间,女员工花花(化名)向老板提出离职,却被对方带到餐厅交谊厅后
门外讨论。期间,男子多次询问“要不要当我女人?”花花明确回绝,并表示“要找饭局
妹,不该找我”。然而,男子因遭拒恼羞成怒,先是强行亲吻,随后以手触碰花花胸部及
下体,甚至拉她的手触摸自己的大腿与生殖器,最终以手指入她的私密处,强制性交得逞
。
受害后,惊恐不安的花花立刻向餐厅女主管寻求协助。然而,男子未罢手,再次以“讨论
开新店交由花花经营”为借口,将她带至餐厅地下室厕所。在厕所内,男子进一步强迫她
进行口交,再次得逞。身心受重创的花花随后在友人陪同下前往医院验伤并报警处理。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男子始终否认犯罪,虽提出“未认罪前提支付60万元”的和解方案
,但遭到花花拒绝,双方未能达成和解。合议庭审酌,男子身为雇主,利用职场从属关系
及优势地位,借口工作讨论制造单独相处机会,接连2次性侵花花,行径恶劣,对花花造
成严重身心创伤;综合考量男子的教育程度、经济能力及家庭背景等因素,认定其犯行情
节重大,影响深远,依强制性交罪判处4年6月有期徒刑,
(一)保护被害人隐私,避免二度伤害。
(二)尊重身体自主权,请拨打110、113。
(三)性侵害就是犯罪,请拨打1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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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