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淫军人诱骗2少女嘿咻 还拍影片上网炫耀“跟女友还有她闺蜜3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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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杨姓职业军人于前年透过交友软件,认识尚未年满16岁的少女
小芳,两人发生性关系,杨男还偷拍性交影片,更恶劣的是,他食髓知味,竟要求小芳邀
约女同学小美一起于旅馆“3P”,再拍摄影片上传色情网站,写下标题“跟女友还有她闺
蜜3P”炫耀,台中地院审理时,他坦承犯行并赔17万元给两女,法官以“与14岁以上未满
16岁女子为性交行为罪”等4项罪名,判决他有期徒刑4年10月、9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杨姓男子案发时是职业军人(2020年7月退伍),他于前年(2020年)2月起
,透过交往软件认识未满16岁少女小芳(化名),同年2月16日与22日,于中市一家MTV包
厢内发生两次性关系,第一次还趁小芳不注意时,偷拍与小芳性交的影片。
杨男食髓知味,于同年3月间,要求小芳邀约女同学,进行俗称“3P”的性交,经小芳介
绍其同班同学小美(化名),3人约于同年3月15日,在台中市一间商业旅馆“3P”,还拍
摄3人性交影片,同年3月20日杨男透过手机,将影片上传到色情网站,还写了“跟女友还
有她闺蜜3P”标题。
同年3月中旬日,他得知小芳与张姓男子(触犯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等案件,
判刑1年2月,缓刑2年确定)相约于3月21日见面,他竟然要求小芳用录影方式,让他看2
人性交过程,小芳商请张男同意,由张男拍摄两人性交影片,先传给小芳,再由小芳转传
给杨男,杨男又将影片上传色情网站,还写下标题“小女友与单男”,小芳与小美家长发
现女儿异常,转报中市警察局妇幼警察队侦办。
台中地方法院审理时,杨男坦承犯行,法官认为他在网络结识的小芳、小美尚属身心发育
未臻成熟的少女,犯行对两人身心发展影响甚大,又用互联网将性交影片上传到色情网
站,供不特定人随时观看浏览,加深受害少女的侵害,同时败坏社会善良风气,所为极不
可取。
不过,法官考量犯后始终坦承犯行,赔偿两人各8万元、9万元和解,以“违反本人意愿之
方法使少年被拍摄性交行为之电子讯号罪”,“与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为性交行为罪”
,“以互联网方法供人观览少年为性交行为之电子讯号罪”、“引诱使少年被拍摄性交
行为之电子讯号罪”,合并判处徒刑4年10月(不得易科罚金)、徒刑9月(可易科罚金)
,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