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1日12:34
爱滋男未戴套性侵!女“身心重创”忧染病求偿 判赔73万
台中市一名爱滋男趁邻居小花(化名)不注意,将FM2掺入小花的柳橙汁,趁她意识昏迷
性侵得逞,一审依《强制性遭罪》判刑7年4月;但过程中爱滋男没戴保险套,让小花连日
活在可能感染爱滋的阴影下,因此又向法院请求损害赔偿,二审判决爱滋男得付73万3790
元,扣除小花已领的犯罪被害人补偿金31万8215元,爱滋男得再付41万5575元,不得上诉
。
判决书指出,2018年9月,爱滋男原本和邻居约好要前往小花家聊天,但邻居因要照顾小
孩无法一同前往,于是爱滋男拿着事先掺入FM2的柳橙汁前往小花家作客。两人在客厅聊
天时,小花喝下加了毒品的饮料,没多久就意识不清,爱滋男趁小花无理抵抗性侵得逞,
事后小花清醒观看监视器画面后,报警处理,一审台中地院依《强制性交罪》将爱滋男判
刑7年4个月。
但小花控诉,在被性侵后,她整日活在有可能罹患爱滋的阴影下,因为接受医院的“爱滋
病预防性治疗”,需门诊追踪,导致她不能好好工作,造成工作上的损失。
法官审酌后,认为爱滋男造成小花身心受创罹患创伤后压力症候群,受有严重精神上痛苦
,并使被害人正常生活及工作产生相当影响,考量被害人精神上所受严重痛苦程度,判决
苏赔偿医疗费1万300元、工作损失2万3490元、精神慰抚金70万元,总计73万3790元。但
因小花已领的犯罪被害人补偿金31万8215元,爱滋男得再付41万5575元,且不得上诉,台
中地检署也将向爱滋男求偿已经支付的31万8215元犯罪被害人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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