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udn.com/news/story/7317/5265310
妙龄女网交约吃饭 临别前绅士变色郎熊抱强吻
2021-02-21 12:44 联合报 / 记者陈宏睿/台中即时报导
台中市廖姓男子在去年10月间,透过手机交友软件认识19岁的妙龄女子,双方邀约晚上一
起在北区附近餐厅用餐,起初廖十分绅士,直至廖将女子送返相约地点时,廖以为女子对
他有好感,先强抱女子后,遭女子推开拒绝,廖还不满足,强吻女子,女子气得马上跑到
派出所告性骚扰,台中地院审理后,依法判廖2月徒刑,得易科6万。
判决书指出,廖姓男子(24岁)在去年10月14日透过手机交友软件,认识19岁的女子,双
方在网络相谈甚欢,相互传讯、通话13天后,邀约在北区锦平街、五权路一带见面,相约
一起吃晚餐,廖骑车赴会,并载女子一起到餐厅用餐,过程并无不快,两人用餐结束后,
廖又把女子载回约见面地点,继续聊天,准备道别。
但廖姓男子以为女子对他有好感,突然趁女子不注意时,突然拥抱女子,女子吓得赶紧把
廖推开,还明确告知“我不喜欢这样”,未料廖没有停手,又迎面强吻女子,吓得女子花
容失色,逃离现场,并随即到台中市第二警分局提告性骚扰。
台中地院审理后,认定廖姓男子犯行明确,审理期间未取得被害女子原谅,审酌廖为图一
己私欲,未顾及被害女子感受,乘女子不及抗拒之际,接续拥抱及亲吻告诉人,损害女子
人格尊严,使女子身心受创,依性骚扰防治法,判刑2月,得易科6万,可上诉。
https://uc.udn.com.tw/photo/2021/02/21/realtime/11724208.jpg
台中市廖姓男子在去年底透过手机软件交友,邀约女子用餐,廖在用餐后未获女子同意,
对女子拥抱、亲吻,因而遭控性骚扰,台中地院判他2月徒刑,得易科6万。
图/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