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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员偷腥被女儿抓包 求离败诉
2016年05月26日
【邓玉莹、俞泊霖、詹智渊╱综合报导】
彰化已婚林姓消防员四年前被女儿发现,用LINE和高尔夫球场杆弟陈女互通暧昧讯息,
提及
“弟弟看到妹妹就会冲动”、
“你那支的专利所有权,我两年前就登记了”,
林妻率公婆、女儿攻坚两人爱巢,林男被迫写悔过书。
事后林男却以妻子动辄怀疑他外遇诉请离婚,台中高分院认为,林男有外遇在先,
无权提离婚,判林男败诉。
与小三租公寓同居
林男(四十八岁)指称,他与妻子结婚二十五年,妻子生完两个女儿后脾气变暴躁,
且未经同意撷取他和陈女用LINE、脸书“打嘴砲、开玩笑”的对话,
并在二○一三年十一月,带父母到陈女家指责两人有婚外情,
当场殴打他、逼他写悔过书并提告通奸,他不堪其扰才诉请离婚。
林妻辩称,女儿四年前告知她丈夫和陈女有
“弟弟看到妹妹就会冲动”、
“你那支的专利所有权,我两年前就登记了”
等暧昧短信,她调查确认丈夫与陈女以夫妻名义在外租公寓同居,
才上门理论,她不愿离婚。
法官:情话已逾矩
法官认为,林男和陈女互传的
“怕做太久妹妹又受伤”、
“弟弟看到妹妹就会冲动”、
“所以不要太深啊”以及
“你那支的专利所有权,我两年前就登记了”
等对话,既暧昧又露骨绝非“打嘴砲,开玩笑”,已明显超出道德界线,
认定夫妻感情生变是林男外遇所致,林男无权诉请离婚。
可上诉。
林男昨休假,消防队拒绝提供其电话,林妻昨联系不上。
彰化县消防局第一大队副大队长詹江洲表示,林妻曾向队部检举丈夫婚外情,
队部派员稽查后考量其家庭和谐,两年前将林男改调到其他分队。
其他同事听说林男有小三均觉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