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一名70岁施姓老翁猥亵一名中度智能不足的女子,但脱裤子后因为“不举”,所幸没有进
一步侵害被害人。检方侦办后依强制性交未遂起诉,施翁竟还辩称被害人当时“很高兴”
,法院除了判处老翁2年有期徒刑,另外还要赔偿30万元给被害人。
根据《自由时报》报导,住在彰化的70岁施姓老翁,因为发现26岁中度智能不足女子常经过
他家门口,因而将她拦下拉进屋内猥亵,更强脱被害人裤子,最后却因为“不举”而放弃,
施翁还给被害人200元当作报酬。被害人事后找曾经在小学时教过她的老师哭诉,老师带被
害人报案,整起案件才曝光。
检方侦办的时候,施翁还强调“我摸她,她也一直笑,也算她有同意”、“她很高兴,我没
有勉强她”,检方则以强制性交未遂罪起诉施翁。
法院审理时,施翁辩称自己“不举”无法性交,但法官认为依照施翁当时的行为,如果没有
意图性侵被害人,则无需脱被害人裤子,因此并非单纯猥亵,而且也已经对被害人构成侵害
,因此施翁除了赔偿被害人30万元之外,还得面临2年有期徒刑的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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