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状况是这样子
可能开头有点诡异
之前的房客退租,然后大楼的警卫介绍也是同一栋大楼的住户想要承租
人看起来正常, 所以我也没有想太多就租了
是因为我个人习惯切齐合约时间
于是在10月15-31日 算是口头承租了半个月并且收了租金以及一个月的押金(房客说月底会
当初是因为有养宠,所以我压了3个月押金 作为合约上的条款
因此合约从11月1号开始 一年约
所以目前状况是现场收了半个月加一个月押金
以及签好了合约
然后切入正题, 今天突然有一位前房东打过来说
这位租客他的蟑螂行为(常态性迟交租金、电费不付、最夸张的是断他电之后还接供公电 ?
像图片这样子…
https://i.imgur.com/phZf2EX.jpeg
我听到这些看到这些直接傻眼
就算他月底有没有付,我都不想承租给他了
现在困难点是在于说目前已经搬进去
那实务上合约已签(只是11月1号开始生效)
我是有什么方法可以在11月1号之前让房客搬离呢?
我的合约还没生效 我这样是站得住脚的的吗?
强行搬走他东西+换锁 是可以的吗?
(若他月底没办法付2押1租的话)
请求各位有实务经验的房东
如何教导一下技巧性的让房客在10月底前搬走
不管是软性或者是借口让合约不成立或者是硬性的都可以
谢谢
真的很困扰 今天突然收到前房东的来电…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