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rtr112 (pk)
2023-08-23 17:12:25想请教各位大大,
我住的社区(新北板桥)公寓一共有六楼(6户, 无管委会, 无零用金). 目前我住的楼层
当出租用. 最近, 一楼出租给别人做生意用, 一楼的店家没多久后就将店面重新装修. 可
是在装修的时候, 他们发现这栋楼的化粪池已经快满了(店家自己的说法), 于是就自行
找抽水肥公司来进行抽化粪池. (事先完全没有和整栋楼层的住户商量过), 现在, 已经完
成所有抽水肥的工作. 于是, 店家就要求每一户都要平均分摊.
光是抽化粪池一个项目就要32,400 元. (店家说他们总共抽了3车), 还包括换管,配管等
工资, 所有的费用总共是 94,920 元, 平均每户要分摊一万多元. 想请问的是:
1. 店家事先没有告知住户, 就自行找抽水肥公司来施工, 没有和住户商量找哪几家
公司来报价比较, 事先也没有贴出任何公告告知相关讯息, 这样是合理的吗?
2. 此费用是否具强制力, 是否一定要缴交?
3. 住户可以提出什么疑问来反驳吗?
谢谢
作者: lawer1314 (lawer1314) 2023-08-23 18:42:00
那万一他找的业者的施作费用是符合市场行情的你们就愿意分担吗?先回你问题,基本上你们没先成立管委会要追讨相关费用是有困难的!但他有可能可以主张无因管理各别向你们住户提告追讨,所以如果真的不打算缴就等他来告你,交给法院看符不符合无因管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