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home-sale 看板 #1avAg5Tg ]
作者: blackpig (黑毛猪) 看板: home-sale
标题: Re: [请益] 未保存登记物件,买家需年缴租金给屋主?
时间: Tue Aug 22 20:30:59 2023
※ 引述《Leaf789 (叶子)》之铭言:
: 在网站有看到一个透天物件,屋况不理想与屋龄也很高,房仲在屋况特色里面这么叙述:
: 1. 本店面不含土地,建物没有保存登记。
: 2. 房屋有税籍证明,土地也没有持分,每年需要缴N万元租金给地主。
: 想请教,所以这样买这个物件,买的是地上权的意思吗? 买家购买后,
: 又得要年缴租金给地主? 但是又没有保存登记,那这样买的究竟是....什么?
: 谢谢各位
最近也有看到类似的物件,有些问题想请教大家
1.如果有土地,至少可视作买地送屋,申张上面建物的所有权,
但如果没有土地也没有建物登记,那要如何进行转移?
税籍证明只能证明国税局知道这个建物的存在,应该不能做为转移的凭证吧
2. 既然没有转移的凭证,那地主也可以说因为在他的土地,这建物是他的,不是吗?
3. 这样的房子银行应该不会核贷,看来只能用现金买,
但似乎挺不划算,除了自住,还能有其他的用途吗?
比如说出租好了,没有建物登记要怎么写租约,
另外如果遇到租霸不走,打官司请他走似乎也于法无据,
因为没有建物誊本,无法伸张自己的所有权,不是吗?
未登记保存也不能给别人做营豋,感觉这样的物件很鸡肋,
还是我的认知太浅,有人曾经用过未保存登记的建物进行自住以外的营利行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