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星期五原本是愉快的周末,结果房东在6/9晚上通知我只能住到月底。
我6/7晚上才刚付了这个月房租,当时有打电话询问房东说是不是搞错了,这个月收的电费还是5月电费不应该算我夏季电费(房东还吱吱呜呜,后来说都可啦,反正他只收四个月夏季电费。)我说那就照规定的6月再缴夏季电费。
6/9房东通知我只能住到月底,实在脑中一片空白,又有点激动,房东说是公文下来,要他赶快动工打掉一间,整层总共四间,墙壁超重了,我这间跟其他三间完全没相连,所以要拆我这间,其他三户可以继续住。
但由于这间是朋友介绍的,朋友也都没有每年续签,所以我只有刚搬进来的时候签了半年约,半年到了的时候房东小涨了200元,合约本上又多写了半年,之后就再也没有签过契约,关于临时通知我只能到月底我认了,这两天除了积极增加白发也非常积极的看房,我才想到有的房东会不愿意等我7/1才签约;现在的房东又刚收了我6月房租,我询问过现任房东,他有点不耐的说等我找到再说,我有什么法规保护可以请原房东按比例退我这个月的租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