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合约] 不定期契约有何可怕?

楼主: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23-01-07 16:59:42
※ 引述《kevinjl (无神论者-无神得自由)》之铭言:
: 很多人都说不要警告变成不定期契约
: 会很可怕
: 我不懂,除了不能增加房租 不能任意中止租约外
不能增加房租其实就很恐怖了
: 还有什可怕?
: 没缴租金 是不定期契约 也不能赶人吗?
: 违反当初契约规定 例如原契约禁养宠物
: 变成不定期契约后房客养宠物了 也不能管吗?
: 因为我的理解是,不定期契约就是比照原合约
: 但是期限不定。
: 到底是不是我理解错误呢?
最可怕的不是不定期契约
而是中华民国那可笑的司法
实务上,民法租赁篇一堆法律都是写着参考用的
什么都是以承租方为优先考量
没缴租金,没关系,恶法保障你欠租
欠够久以为终于可以终止合约了
结果恶法再保障你,房东不能把你驱离
恶法强迫房东只能慢慢打官司、旷日废时,运气好拿回屋子都不知道过多久了
最可恶的是,调解委员一堆没有是非的,都想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叫房东吞下去
什么违反契约内容、不能养宠物的竟然养宠物,这样想解约?
阿养只猫而已,不然猫送去别人那,就继续住啦~~~
过几天猫又回来了
法律对房东来说 根本就是个屁
所以我还是比较推崇民间的处理方式
讨债这种事情,有专业人士会处理
政府自己当社会宅房东就吃到苦了,法律....ㄎㄎ....
作者: soulknight (冷风轻拂花残缺)   2023-01-07 22:56:00
同意
作者: samhsueh1027 (Sam)   2023-01-08 23:18:00
完全认同,现在的法律根本没保障房东的权利
作者: Qlily (lilyQ)   2023-01-09 08:28:00
因为住所是生活必需 对房东来说却不是 自然就比较偏承租方
作者: corlachang (可乐)   2023-01-09 14:25:00
这是历史共业,古早的顶楼骑楼地下室,既成道路都是,房屋供居住租赁,各国都是偏袒承租方。
作者: mimily0504 (锅贴馒头与包子)   2023-01-09 17:51:00
就算生活必需,水电也是二期没缴就断,押金也就2个月,还在用刑法保护租霸,拖到半年到一年,房东也不用你保护,有没有交租,欠租就滚,要厘清到一年半载?还要缴裁判费,要保护租客,这个无法回收的成本,政府应该要负责吧
作者: Qlily (lilyQ)   2023-01-09 19:41:00
那楼上去公证后,想驱离不就不用拖那么久吗?这就是政府给房东的平衡啊 但就一堆人不想去公证有什么办法
作者: mimily0504 (锅贴馒头与包子)   2023-01-09 20:21:00
“不就不用拖那么久”,不要向下比较,不那么久还是一样拖https://bit.ly/3XfYL0J公证不是万能,公家自己都想要推动修法以为房东不想曝光,怕被课税所以不公证,是不正确的而且租屋是日常所需,不是每个人都会跑公证
作者: cynthia12708 (早而)   2023-01-10 23:37:00
建议招租之前肉搜房客免得招到一堆妖魔鬼怪
作者: mark0204 (Mark)   2023-01-13 19:42:00
钱是生活必需,对有钱人来说却不是,所以该偏坦盗贼强盗?!"公证"与否根本不该是问题,买卖契约也不一定都有公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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