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是家里弟弟在外县市
与朋友合租一间老公寓家庭式的空间(两房一卫浴和厨房与客厅)
合约目前到明年6月底
弟弟朋友因为一些原因
决定12月底到1月初要搬出
合约当初签的时候
是一式三份(三份完全一样,并不是房东跟弟弟一式,房东跟朋友一式)
房东(甲方)
弟弟跟朋友都列(乙方)
合约中租金一个月20000元(弟弟跟朋友当初口头合意每个月每人出10000元)
且一式三份的合约中并没有注明谁用哪个房间都是写整户的门牌
合约上押金部分两个月40000元(并没有注明两人各20000元)
弟弟跟朋友当初口头合意各出20000元
现在朋友主张他退租与弟弟无关(视为两人跟房东各签一份不同合约)
他最多损失自己部份的押金20000元
后续每个月20000元房租弟弟要一个人负担
但弟弟觉得不合理(视为跟房东签同一份相同合约,只是三人都各拿到一份)
弟弟觉得朋友有义务把他剩下6个月的10000付完
目前他朋友还是坚持他的想法
有先与房东知会可能有这样的情况
房东目前的想法是
"同意朋友退租并先退还朋友部分押金20000元,且帮弟弟降租到17000元"
"若以上条件不同意,视为弟弟与朋友皆违约,押金共40000元不退还"
对于弟弟一个大学刚毕业没几年的年轻人
17000的房租依然负担太高了
他没办法接受
家中几位有在担任房东的长辈也认为朋友和房东的做法其实都有违合约
目前谈判陷入僵局
想请教一下怎么做比较好
感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