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shyg (Yours)
2021-10-10 18:08:39原合约到今年七月到期
因疫情关系有告知房东续住至疫情缓解
最后确定时间为11/6,但期间如果有找到房子会提前搬离
10/2我有找到房子,便通知房东住到10/16
但迟迟不回应,之后说要跟老板提一下
后来才知道老板是出租人,她是老板旅馆的员工,一开始都没说)
然后就不读不回,已读不回,电话也不接
今天她回复说,我未提前一个月告知,让她不知道怎么跟老板交代,不想为难我,所以“
需按交屋日期,多收七天的费用”
这条款我还真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合约上没有,再说双方已没有合约问题。
她还说,交屋当天是周末,她要加班,
而且都要协助处理了也没收代办费。
(关我什么事啊? 加班费代办费找你老板啊)
还一直嚷嚷,她放假中,为什么要配合我的时间?
从来没遇过那麽无言的房东(应该说代理人)
大概算了一下七天费用差不多7000元
我实在很不想付这笔钱,但又怕拿不回押金
请问后续该如何顺利搬离又可以拿回押金呢?
作者: lawer1314 (lawer1314) 2021-10-10 18:53:00
你现在跟房东不是没有租约而是转为不定期租约!房客虽得随时解约,但仍应提前通知,又你房租应该是一个月收一次,所以你至少要在租约终止日起算一个月前完成通知(民法第450条参照)!所以房东其实可以要求你住到你通知后一个月租约才终止,他跟你要求七天让你提早解约也还算合理!
作者:
wwwwwwww (爱情不能只是习惯)
2021-10-10 19:06:00不定期的月租约本来就是提前一个月告知,你站不住脚
作者:
nisi0773 (再会了 曾有的梦想生活)
2021-10-10 20:41:00他很佛心了 你这是不定期租赁 需一个月前通知才站的住脚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21-10-10 21:02:00要提前一期告知,然后房租还必须按期计算你的租约一期是多久?一个月的话,你会吐血喔....
有律师朋友就委托处理,何必上来问......这边网友也就也不知道契约内容,只是根据叙述提供自身经验的意见
你通知房东住到10/16 也不符合半个月而且你自己说的450条“出租人”历定 星期 半个月 一个月之末日为契约终止日。 你又不是出租人 所以 按照你打的条文 终止日并不是由你订。
作者:
nisi0773 (再会了 曾有的梦想生活)
2021-10-11 14:15:00不定期租赁有二种 一种事当事人约定 一种是法律视为 例如本为定期租赁到期之后 又收取租金而未签约者 视为不定期租赁
作者:
abluelos (abluelos)
2021-10-11 14:40:00不定期 仍按原约以月为单位律师只跟你说通知相关没跟你说按条文要缴整月租金吗?前面持续是月缴 停租也是按月算截止
作者:
wwwwwwww (爱情不能只是习惯)
2021-10-11 14:54:00你觉得你的认知才是合法的就去告他好了,不需要上来问,上来问也不能当作合不合法的依据
你有看清楚民法450原文吗?"不动产之租金,以星期、半个月或一个月定其支付之期限"这是前提,意思是你若是缴月租,那就是要一个月前告知除非你举证你是半个月或一周为期缴租金租金是以一期为单位计算,不然为什么要随你高兴任意终止这约束是双方面的,不然房东也可以一周前就叫你走照你的逻辑,只要有提前说,不管是否麻烦别人都行~~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21-10-11 23:56:00不想讲太多,提醒你,常常打官司的两边都是律师胜率....你律师朋友说的也没错啦,的确不一定要像条文一样没错民法就是"不违法的约定"最大只要没特别约定,那就是依法律了所以不要怪房东没告诉你要提早多久告知那是你的问题如果是我,我会直接收你一个月,而且不会以日计算租金回头看细节,10/2通知说不住,不能只住到10/16,而是11/6租金就乖乖支付到 11/6,然后终止租约这样就符合法律规定的先期告知了
有律师朋友 还上来讨人支持吗? 请您朋友打官司就好啦
作者:
kyoe (缘份‧不再)
2021-10-12 16:20:00房东人不错啊
说真的你站不住脚...XD 你自己计算一下哪个划算
民法450条,租赁定有期限者,其租赁关系,于期限届满时消灭。未定期限者,各当事人得随时终止契约。但有利于承租人之习惯者,从其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