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房客都是用公司或商行和我签约(之后有请他们给我公司登记影本),但这次房客
说如果没有租约就无法设立公司,只能以个人名字和我签约,想请问大家:
1.之前的房客为什么大小章和公司名称都能先弄出来?(他们也都是原本没公司,为了签
约才成立的)
2.我看过网络上有人说和个人签约然后让公司登记比较没保障,应该直接跟公司签约才比
较有保障。请问是跟公司签约是多了哪保障呢?(希望能知道具体理由,感觉对方觉得我
在找麻烦)
还有想请问大家如果要和还没成立公司的人,签房屋租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谢谢大家耐
心看完,希望能给我一些建议。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