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为工作离职关系 ,要退租屋 ,当初签约时因为比较急 ,也想说不会那么快离职
就签了 ,造成现在的问题 。
里面有个段落是写 : 租期未满一年 ,租金以6500元计算(原始租金4300) 。
这个虽然知道目的是避免租客提早退租 ,但除了要扣一个月押金还要改租金 ,房仲还要
求补钱 (实际租两个月)。
想请问的是有方法可以避免被要求补钱 ,就照合约的只扣本来金额的一个月押金 ,争取
霸道的改租金条款无效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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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yoe (缘份‧不再)
2021-01-04 16:42:00一开始签约有跟你说到这条吗?基本上约签了还是有效,不然签约没意义对吧?所以看起来应该是要扣6500+2200+2200=10900基本上是建议跟房东讨论,通常签约了就没房仲什么事了,你考虑直接跟房东讨论一下
房东没有接触过耶 ,租金虽然是汇到房东帐号 ,但只有房仲的联络方式
作者:
ritud (小风)
2021-01-04 21:58:00先不管能不能争取到改租金条款无效,程序上你要达成这个效果可能要打官司,那就要考量打官司的成本跟4400元比起来如何。这涉嫌以脱法行为规避最高一个月违约金上限,你并非毫无赢面。
作者: lawer1314 (lawer1314) 2021-01-04 22:56:00
按新法条操作,契约已约定不得提前解约,若要提前解约本即回归双方协议,而租金提前解约变更之约定则属协议内容,要说脱法行为较难有成立空间!顶多看看能否用显失公平或违约金酌减主张之!但承如楼上所说,诉讼所赀成本应该就不只被扣的这些钱了!无论如何,先直接找到房东协商看看吧!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21-01-06 00:12:00霸道?不会啊,你都签字了,哪会霸道
.... 为什么不是短租租金6500,租期一年以上4300呢?再霸道也白纸黑字写给你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