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房东] 社会住宅包租代管方案

楼主: ritud (小风)   2020-09-28 16:08:36
※ 引述《higoodbye (哈囉!)》之铭言:
: (代po)近日有间房子要出租,
: 兆基物业公司打来介绍
: 政府现在有社会住宅包租代管方案,
: https://youtu.be/4d_ZcW0IoXY
: 看起来是还不错…
: 但是不知道有什么缺点呢?
: 有没有已经有参加此方案的房东们可以分享心得呢?谢谢!
制度上没有什么缺点,房东的税率比照自住,但是当然,这样
就要报所得税,不过有优惠的免税额,租金15000 以下的话实
际上要缴的税不多,影响最大的应该是之后卖房的房地合一,
因为公益出租人只是房屋税跟地价税比照自住税率征收,但本
质上仍然是出租,不是自住。
缺点是在实际运作上,代管公司雷不雷,我之前遇到很雷的,
叫做信基不动产,这个模式是房客把租金给代管公司,代管公
司再给房东,那间代管公司租金常态性迟交(迟交20几天),
问题是房客并没有迟交租金。
然后还有一个重点,租客必须符合政府规定的条件,那就不是
每个人都能租,房东的客群就少,但是这些条件跟房东心中所
谓“好租客”的条件是背道而驰的,就是所得在XX以下,还有
一些弱势族群之类的。
那理论上房东不能禁止出租给弱势租客,但实际上我不知道。
至于租金,是不需要降低,如果是代租代管,表定9 折租金出
租,但绝大多数都是以房东自己要实拿的租金x1.1报出去,你
不要太离谱,通常是审得过。
另外有一个比较实际的好处是每年有政府补助10000 元修缮费
用,这个不错用。
所以依照以上,我个人觉得这个政策有点微妙,出来的物件其
实不会让租客有划算的感觉。
作者: rig2121 (阿中)   2020-09-28 20:00:00
其实就是政府的让利不够多,好租的物件也不会找,而且政策让利能持续多久也让人迟疑
作者: mimily0504 (锅贴馒头与包子)   2020-09-29 00:18:00
税金的优惠, 是在住宅法里规定的. 但是现在新闻常报的电费规定之类的, 是在改起来很方便的应记载和不得记载还有定型化契约里, 片面改掉很容易. 包租代管算是社会的过度政策, 所以不会太想跟这种没几年的政策.包租代管有分一般户和弱势户, 一般户就是一般的身分即承租, 租金不会有太大的优惠.包租的意思是, 业者为二房东, 换句话说, 他有没有租出去, 有没有收到租金, 租什么房客, 都是业者的事, 时间到了他就必须要把钱给大房东(屋主), 然后他们如果迟交看契约上怎么写, 也可以申诉当地的主管机关.包租代管摆烂最大的新闻是永胜, 大概被解约了.
作者: higoodbye (哈囉!)   2020-09-29 04:34:00
感谢各位大大的详细解说
作者: mimily0504 (锅贴馒头与包子)   2020-09-29 10:12:00
应记载和不得记载还有"定型化契约"里, 片面改掉很容易我说的是行政院公布的定型化契约, 不是公证的契约定型化契约是范本, 但是因为有"应约定"和"不得约定"很多仲介和包租代管都会拿类似的版本来用然后租税优惠, 在住宅法第15和16条, ".....免纳综合所得税规定,实施年限为五年,其年限届期前半年,行政院得视情况延长之,并以一次为限。这意思应该是税务优惠政策"最多"10年所以说包租代管就是社会住宅的过度政策, 政府要调税率就是可以调, 不要把一时的优惠当成经常性的优惠了https://tinyurl.com/v7xehts 这篇第二行有讲到包租代管业者就不一定会跟屋主讲清楚了
作者: rig2121 (阿中)   2020-09-28 12:00:00
其实就是政府的让利不够多,好租的物件也不会找,而且政策让利能持续多久也让人迟疑
作者: mimily0504 (锅贴馒头与包子)   2020-09-28 16:18:00
税金的优惠, 是在住宅法里规定的. 但是现在新闻常报的电费规定之类的, 是在改起来很方便的应记载和不得记载还有定型化契约里, 片面改掉很容易. 包租代管算是社会的过度政策, 所以不会太想跟这种没几年的政策.包租代管有分一般户和弱势户, 一般户就是一般的身分即承租, 租金不会有太大的优惠.包租的意思是, 业者为二房东, 换句话说, 他有没有租出去, 有没有收到租金, 租什么房客, 都是业者的事, 时间到了他就必须要把钱给大房东(屋主), 然后他们如果迟交看契约上怎么写, 也可以申诉当地的主管机关.包租代管摆烂最大的新闻是永胜, 大概被解约了.
作者: higoodbye (哈囉!)   2020-09-28 20:34:00
感谢各位大大的详细解说
作者: mimily0504 (锅贴馒头与包子)   2020-09-29 02:12:00
应记载和不得记载还有"定型化契约"里, 片面改掉很容易我说的是行政院公布的定型化契约, 不是公证的契约定型化契约是范本, 但是因为有"应约定"和"不得约定"很多仲介和包租代管都会拿类似的版本来用然后租税优惠, 在住宅法第15和16条, ".....免纳综合所得税规定,实施年限为五年,其年限届期前半年,行政院得视情况延长之,并以一次为限。这意思应该是税务优惠政策"最多"10年所以说包租代管就是社会住宅的过度政策, 政府要调税率就是可以调, 不要把一时的优惠当成经常性的优惠了https://tinyurl.com/v7xehts 这篇第二行有讲到包租代管业者就不一定会跟屋主讲清楚了
作者: rig2121 (阿中)   2020-09-29 12:43:00
感谢m大讲解,很清楚!
作者: higoodbye (哈囉!)   2020-09-29 18:56:00
感谢各位大大解惑!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20-09-30 21:41:00
重点:不要把一时的优惠当成经常性的优惠了
作者: rig2121 (阿中)   2020-10-01 10:28:00
真的,从公保劳保就知道政府的优惠随时可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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