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没PTT,帮忙代PO。
我目前是大学生,新学期因为一直抽不到学校宿舍所以找了租屋处,签了一年的合约,押
金收两个月。
租屋处是跟同校的陌生人合租,是家庭房的房型,合约是跟其中一个承租这整户的室友签
的。
由于在外租屋对经济真的是满大的负担,以及顾虑到交通问题,所以如果有宿舍我还是想
以住宿舍为主。
不过下次学校宿舍开放候补是九月中,以现场排队的方式登记。
我的合约上是写“不得”提前终止租约,如有不可抗力因素需提前一个月告知,但没写违
约要付几个月违约金。
我的想法是九月中排到宿舍,九月底前搬走+清空房间,会支付到九月底为止的租金及水
电费,两个月押金就当作违约金给室友。
这样算下来即使损失两个月押金,一整年还是可以省下好几万。
但因为九月开学才搬走,又是家庭房的房型,感觉室友会不好找新房客,加上我只是想换
便宜的地方住,也不算什么不可抗力因素,担心室友可能不会放我走……
我想请问如果我届时因为排到宿舍,想提早解约搬走,以这份合约的状况是可行的吗?
我可以配合带看房,也可以接受我不在的时候室友带人来看,还有什么我想展现诚意应该
做的吗?
不好意思麻烦再大家帮忙解答,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