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pmark (这就是幸运)》之铭言:
: ※ 引述《Diplexer (=__________=)》之铭言:
: : 一年前在北投租了一间套房
: : 楼下一二三楼为房东自己的住家,四楼隔间出租四间房
: : 一开始房东还很和善,双方相处OK,也会帮忙收包裹等等
: : 但一年后,房东说物价上涨,所以她也要涨房租500,但却没跟我另外签合约
: : 那时候我也忘了签新约这件事,就继续付房租续租
: 你同意涨租了,就不必在意这件事了
这边我确实没在意,在意的是后面以设备升级再次涨房租。
: : (这在法律上好像叫做"不定期租约")
: 重点是你们是怎么谈的
: 因为你们有重新谈到租金
: 所以不是民法451的情况 (451是双方恍神、继续原条件走下去....)
: 比较算是:重新订定一个新的契约,租金比上一份契约高500,但是没约定租赁期限
: 至于其他契约细节就不知道你们怎谈的,很有机会被视为和上一份契约一样
: : 后来连日大雨,浴室开始会漏滴水(有影片照片存证)请房东来修
: : 房东一开始说要等雨停才会处理,结果一等就是两三个月还没来处理
: : 又后来,冷气开始不冷了,请房东找师父来看,说只能换新的不能维修
: : 房东坚持换一台冷暖变频,但因为比较贵,就又说设备升级要涨我房租500
: 你可以拒绝,不定期租约,不给涨房租最大
: 不过房东会不会因此换装比较差的冷气,就不一定了
我其实有跟房东说我可以接受安装比较烂的冷气(只要会冷就好)
但房东坚持要换较贵的冷暖变频,然后加诸在我租金上。
: : 这两次涨房租不到半年的事,我当然拒绝,就说房间设备非人为蓄意破坏房东要负责
: : 结果房东就回说,那我要修理浴室漏水,墙壁要打掉重弄请我搬走 (根本借口)
: 不用搬走,你就继续住没关系
: 房东必须要修缮,房客也必须配合
: 修好继续住
: 修缮期间造成使用不便,你就要求减免部分租金就好
修缮期间造成的不便,房东会同意减免租金吗?
假设他故意把整个浴室封起来,恐怕也是无法继续住了。
虽然我也已经打算搬走,上述就事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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