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房客] 设备维修 房东强迫赶走

楼主: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9-08-17 20:55:28
※ 引述《Diplexer (=__________=)》之铭言:
: 一年前在北投租了一间套房
: 楼下一二三楼为房东自己的住家,四楼隔间出租四间房
: 一开始房东还很和善,双方相处OK,也会帮忙收包裹等等
: 但一年后,房东说物价上涨,所以她也要涨房租500,但却没跟我另外签合约
: 那时候我也忘了签新约这件事,就继续付房租续租
你同意涨租了,就不必在意这件事了
: (这在法律上好像叫做"不定期租约")
重点是你们是怎么谈的
因为你们有重新谈到租金
所以不是民法451的情况 (451是双方恍神、继续原条件走下去....)
比较算是:重新订定一个新的契约,租金比上一份契约高500,但是没约定租赁期限
至于其他契约细节就不知道你们怎谈的,很有机会被视为和上一份契约一样
: 后来连日大雨,浴室开始会漏滴水(有影片照片存证)请房东来修
: 房东一开始说要等雨停才会处理,结果一等就是两三个月还没来处理
: 又后来,冷气开始不冷了,请房东找师父来看,说只能换新的不能维修
: 房东坚持换一台冷暖变频,但因为比较贵,就又说设备升级要涨我房租500
你可以拒绝,不定期租约,不给涨房租最大
不过房东会不会因此换装比较差的冷气,就不一定了
: 这两次涨房租不到半年的事,我当然拒绝,就说房间设备非人为蓄意破坏房东要负责
: 结果房东就回说,那我要修理浴室漏水,墙壁要打掉重弄请我搬走 (根本借口)
不用搬走,你就继续住没关系
房东必须要修缮,房客也必须配合
修好继续住
修缮期间造成使用不便,你就要求减免部分租金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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