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nick999 (嘴哥)
2019-07-15 19:09:53各位房东好
想请问一下
我的合约是遵照内政部107年6/28的版本
每个月的十号缴租
六月才签约的
收了两个月的押金
因为她们是大学生七月刚开始工作八月才有薪水
所以我有答应她们八月再一起缴7/10-9/10共两个月的房租
今天15号突然说因为个人因素要违约
她们要住到八月十号
当初我有勾选不得提前解约且要一个月前通知
违约要赔偿一个月
但是他们又没缴房租7/10-8/10
住到八月十号就已经押金满了
而且还要算电费根本不够
再来当初转交下一个房客
交屋一定是全室内油漆并且请人前一天打扫干净
用591黄金曝光租屋
我有强调交屋跟我当初给他们一样干净可免收清洁费
请问一下我可以要求油漆跟广告费吗?
这应该也算我的损失吧?
还有我还有什么可以主张的
感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