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原标发问
我的状况是
我的合约已经续约过一次 一年一签
今年的合约在这个月底到期
但是房东没有提前告知他要卖房
而是等我这边询问之后又过了两周才提出
房东是有给我两个月时间搬
不过好房子不等人 所以我在三天内找到房子今天也签好约准备搬了
但我东西也还没整理好 所以我势必会到下个月租约到期后才搬走
目前是暂定6/10之前搬走
但因为租约到期了 在这样的状况下 有可能用居住天数计算房租给房东吗?
实在是不想再付一个月租金给房东
如果房东有提前告知 甚至在我询问时就提出 说不定还不用多住在这
※ 引述《spmark (这就是幸运)》之铭言:
: ※ 引述《LonyIce (耀西)》之铭言:
: : 如题,因为这里问题很多
: : 之前发文问的,隔壁是凤楼,楼下开火锅店,
: : 还有窗边常常跑出一堆莫名飞虫尸体,
: : 浴室排水不良会积水,热水器常故障,
: : 网络常常断线...
: : 有联络过两三次,却被敷衍掉,
: : 所以就睁只眼闭只眼。
: : 所以租约到期了,房东没问,我也没主动要求新合约,
: : 还是按月继续缴钱。
: : 不过过阵子要搬家,可能租不到半个月。
: : 但房东要我付满一个月。
: : 我问房仲,房仲说你们没有续合约,
: : 所以也不能用合约强制你住一个月。
: : (合约也没提到这部分)
: : 那我可以照房仲说的,
: : 因为我们没有续约,所以请帮我照天数算吗?
: : 谢谢各位。
: 这版太会自砍文章了,所以用回文的
: 上面一堆抱怨我直接跳过
: 重点在于租约到期、继续按月缴钱,房东也没表示反对
: 所以这已经是不定期契约
: 不定期契约依然要按规定退租
: 你原本是月缴,就必须以月的时间当单位,订下契约终止期
: 而且必须做到先期告知
: 去翻民法,450 451那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