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家好,
我与室友共三人七月签约,八月入住,
这个案子是在591找的,有透过房屋仲介
因此当时签约也是付了服务费给仲介
当时签约(一般红皮的租赁契约)外
还有附了一张"出租房屋各项设备点交记录表"
里面记载了各项附给我们的家具
重点是,沙发,里面记载了会给我们一张L型沙发
签约当天,房东说他近期很忙碌,希望我们给他一点时间
也是直接说了,他要买新沙发给自己家里,
再把他家目前使用的沙发给我们用
当时因为一派和气的状况下,我们也同意了
殊不知,七月签约,八月给他一点时间
九月向仲介反应催促,结果到现在迈入10下旬也还没来
因为屋主好像希望沟通的窗口是仲介
所以我们主要是跟仲介联络
九月的时候,我们向仲介说,沙发不给我们,我们会给付房租,但不给付管理费
结果他跟房东说了以后,再转告知我们,房东不同意
但同时又说,房东说他真的很忙,会在9/15~9/30之间给我们沙发
我们不爽之下,9月的房租就先不给了
当然,9/30,他又食言了
而近期联络仲介后,仲介说我们真的那么需要沙发的话,他可以先给我们
但我们认为,我们收了仲介的沙发后,房东就不会再给我们了
而且事情也不是应该这样处理的,所以我们拒绝了
加上,沙发也不是当初说好的L型沙发。
我们目前处理的方式是,9、10月的房租一毛钱都还没有付
因为觉得房东违约在先,仲介知道我们没付房租后还说我们违法了
但想询问大家未来处理的方法如下,不知道有没有违法之虞:
1)清楚告知房东违约内容,并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继续不给付房租
直到我们的沙发来了为止。沙发来了以后,给付之前月份的房租,
但是之前月份的管理费不会给付
2)走和气的路线,一样告知房东违约内容,
我们会乖乖付房租,但是都不会给付管理费
毕竟我们的确有居住在里面的事实
沙发也不用了,我们拿省下的管理费自己买个二手的
仲介方目前就是呈现一种:房东已读不回我啊,他可能真的很忙吧
你们要嘛就是拿我仲介的沙发,不然拉倒。这种态度
我们主要担心的是违法而已
坊间的租赁契约真的是看了才发现
都只有说承租人违约要怎么样...都没有提到出租人违约
谢谢大家了!
btw 仲介,你如果看到这篇的话,
不要怀疑,就是你的case了,请你赶快认真的争取我的沙发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