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约] 合约一定要遵照内政部的样本吗

楼主: fx600 (Dave)   2018-08-16 11:27:25
请问从事法务,或租赁产业的版友:
房东若想要自己拟定符合双方诉求的合约,请问可以完全自己设计,甚至冲突到传统合约、
甚至民法的规定也没关系吗?是否只要两方都签字了,就一定要照合约走不可事后反悔拿民
法来耍赖?
举例:
1:
传统租赁合约或民法上,会是“房屋税由房东支付”,但也许种种原因两方协议由房客支付
,可否合约改成由房客支付?这样是否就无法律问题(毕竟两方都同意),即使未来房客耍赖
不缴,房东也有追缴权利?而不会房客一句“但法律就是房东缴啊所以合约根本无效”之类
2:
民法规定契约审阅期为最少3日,但如果房客非常喜欢这个房子,现场谈清楚就急着要求签
约,房东多加一条类似“签约即代表已充份审阅”之类的标注是否就无问题?租客如果未来
想耍赖“当初没给他三天所以没看清楚合约,合约不成立”之类,是否是无效的诉求?
3:
两方签约或沟通过程,一定要有第三方公证人吗?录音录影、对话纪录等…是否就有足够公
证力了?
总之,任何大小事,只要有白纸黑字写好写清楚,两方沟通好,签名,是否就有绝对的法律
效力了?
谢谢指导
作者: kevinjl (无神论者-无神得自由)   2018-08-16 12:08:00
法律规定不可以作的 双方同意也是不行
作者: allen7515 (SUPERMAN)   2018-08-16 12:42:00
不得记载写了也没用 必须记载没写也当有写
作者: jaj12377 (当天空正蓝时)   2018-08-16 13:44:00
2的部分,没给审阅期间,契约不会无效,是依消保法11-1
作者: mimily0504 (锅贴馒头与包子)   2018-08-16 13:45:00
认真的把租赁专法看一次, 在想想看他有强制你用契约还是契约要符合那些条件就可以. 真的认真看完在确定必须遵守那些, 遵守的理由是根据哪几条, 这样你会比较清楚. 不要只看新闻,那太简略了.
作者: jaj12377 (当天空正蓝时)   2018-08-16 13:49:00
第2项规定,承租方可以主张定型化契约条款无效,不构成契约内容,不过如果是他所了解的事项,没有显失公平,不能主张该条款无效。承租的人有权抛弃契约审阅期,出租方可以在签订契约之前,主动告知有审阅期,然后依照实际需要,在契约上加注放弃审阅期间权利等等文字,由承租人签名盖章但你不能预先在契约上面拟定放弃审阅期间,而且也不能没有告知承租方有审阅期间的规定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08-16 14:16:00
不用照它的格式。但是要遵守它的规范
作者: skylin (自由翱翔)   2018-08-16 16:07:00
没有必要挑战法律规范的事,避免争议,最好你就直接把房屋税等等,想要房客负担的金额摊平在房租里面,不是更好吗?倒是一些合约内容因租客有各式各样没规范到的,可以额外加注,比如说租客是合租,如有临时其中一人提前解约,那要如何如何规范,写清楚双方同意签名画押,才是对的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8-08-16 21:42:00
不得记载的部分,写了小心被罚钱
作者: mimily0504 (锅贴馒头与包子)   2018-08-16 22:02:00
不是都会先教你改正吗? 像安居乐业没问题DER
作者: youyu0914 ("鱿鱼")   2018-08-19 01:04:00
房屋税等成本直接算在租金里的,为何房东想挖洞自己跳,挑战法律条文呢
作者: cuttleufish (热带鱼)   2018-08-19 14:13:00
不要挑战现有法律条文,特殊状况才加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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