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月搬到一间社区套房
房东是建设公司
搬进来后,只有拿到房门的钥匙,并没有拿到社区大门的
所以每次进出社区大门都需要警卫帮忙开门,若警卫不在警卫室,那就只能等
因为爱买网购商品,建设公司窗口才说包裹不能直接寄管理室
要寄到他们公司在附近的另一个地址
然后看是自己去拿还是请同事放到我的房门口
最近才知道会有这些限制是因为建设公司没有缴管理费
所以管委会就把这些服务停止
昨天也去问了管理员,
管理员也证实这件事,
除了上述没大门钥匙、不能收包裹外
社区内有个停车场,之前有朋友来找我时我问管理员能不能停
才知道因为没缴管理费,所以我们也不能使用那个停车场
管理员说我们租客的权力只有在房子里面
房子外就没有权益了
问题来了
管理员说建设公司欠管理费已经很久,金额也一大笔
我在想要短期内解决似乎不太可能
若建设公司一直不处理
让我们这些租客的权益一直受损
但合约书上并没有载明有大门钥匙、有收发包裹、有使用停车场的权益事项
那这样我是否就无法以此项原因解除合约拿回押金
或是我可以自缴管理费,然后从租金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