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约是从7/1日开始,已签约也有付2个月押金
但在6/30进去打扫时(前房客搬离),
租客反应流理台,衣柜,桌子太旧
墙壁则是有壁癌以及壁纸太旧为由,
要求单方面毁约(签约时有看过房),
但我们这边有回复衣柜跟桌子可以换新,
墙壁也能重新装潢,就是流理台没办法换新,
但租客坚持说不租了,要求我们退还押金
我们收两个月押金,一个月是给房仲的仲介费,
房仲一开始是叫我们自行协调,他说自己职责已
在签约完成后就结束,也建议我们赔钱了事,他
的那份已交给公司无法退还,因此一开始都已读
我打算冷处理,但是现在学生带老师直接去找仲
介的老板谈,并要求双方出面协调,房仲才开始
找我处理,但我人不在国内要求先用line or 电话
进行初步协调他们都不肯,势必我得跑一趟,
这方面我一定要当面协调嘛?
房客毁约我有法律上的责任必要归还嘛?
我要在找租客是不是得等到9/1号才能重新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