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不是我的问题
是我的房东问我的
(房东年纪大,不太熟电脑/网络)
状况如下:
房东租给一个男房客大概4年
(每年重新签约一次)
第4次的合约期间:107/04-108/03
然后每次签(续)约时
我们这边的房客都是顺便预付给房东一年的租金
在这4年间,那位男房客常常会带他女友来过夜
所以房东也认识(知道)那位女友
(题外话:我也好想要交女友QQ)
就在4天前
那位男房客突然说他要回家乡工作
一天内就请搬家公司把东西全部运回家乡
然后男房客就跟房东口头表示
接下来他女友会继续留在那个套房里面
如果出什么问题,直接找他就好。
结果昨天房东想跟那个男房客的女友签约
可是那个女生好像不太愿意
房东疑问:
(因为之前的男房客有缴钱,所以房东不会赶那位男房客的女友)
到底需不需要跟这位男房客的女友签新约?
如果真的出问题,真的可以直接找那位在家乡的男房客负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