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有点长,xd
我的合约是2017/7/1-2018/6/30
是四间雅房的家庭式租屋。
前几天我打电话和房东说谢谢照顾,合约到期后,我个人不续租等等。(房东原本态度很好,听到不续租之后就有点不爽了xd)
在电话里我也想和房东约交屋、检查屋况、拿押金的时间(房东说他会先扣水电起来这我同意),
原本我想约6/30(六),想说也给房东方便,他如果有人要接着租也能衔接,但房东那天不行来也表示无法找人替他交屋。
提早的话房东说一定要约白天,但我白天要上班,房东说那提早一个礼拜的周末交屋,这我也ok,但我也表示只能检查屋况,因为提早一个礼拜我还在住,我的东西可能也还没收完。房东说这样不行,一定要空屋。
我接着说那就只能我搬走后看房东什么时候要来,我再配合时间过来,但房东开始跳针说这样我违约(?)
想请问有这个说法吗? 一般租屋结束后的交屋时间应该约在合约期内才是合法的吗?还是应该是合约结束后才约
目前状况是合约到期前已确定和房东约不到时间了。
那我搬走时该做哪些事自保呢(会到期前搬走)?房屋复原,拍照,钥匙留在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