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纵火烧死无辜/莫名变箭靶 台银说分明

楼主: mimily0504 (锅贴馒头与包子)   2018-04-30 00:49:28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196333
纵火烧死无辜/莫名变箭靶 台银说分明 2018-04-29
〔记者廖千莹、陈恩惠/台北报导〕
詹姓房东向台湾银行长期租用土地,搭建铁皮屋后出租给3名房客使用
,由于台银持续调涨土地租金,每月收租8000元但要缴1万4000元租金
给台银,因此想涨房租,不被房客接受,双方大吵后詹姓房东竟纵火
烧屋。台湾银行昨回应,詹姓房东无法涨房租就跑去烧房客,“这不
是很奇怪吗?”这根本是詹的推托之词。
台银不动产主管解释,租金跟地价税都是以公告地价来做为计算基础
,一般来说,公有土地的地价税是以公告地价的千分之十来收,但私
人土地若某一个私人在台北市的土地总地价达到某一个级别,就适用
累进税率,台银在台北市土地就是适用最高级距的55%。
至于台银是否涨租?台银主管说,契约明订与租户的租金就是依照公
告地价的5%来计收,因此公告地价有涨、租金也会跟着往上跑,且去
年初公告地价涨幅满大,台银也随之调整跟租户的租金,但台银缴的
税率比公有土地还高,收进来租金转眼就拿去缴地价税,也不要想有
额外收益。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196332
纵火烧死无辜/口头约定 属不定期租约 2018-04-29
〔记者吴政峰/台北报导〕
律师陈雅誉表示,口头契约的正式名称为“诺成契约”,
效力等同要式契约(书面),但若詹男未与房客设下终止
期限,或就算有期限,但未每年重新约定,即为不定期租
约,法律对这类契约有特别限制,以保护较弱势的房客。
就詹男的案子而言,陈雅誉认为,单纯租金过低,并不符
合法定终止不定期租赁契约的事由,所以詹男确实很难用
这理由收回房屋。不过詹男也不是毫无保障,他其实可依
民法第442条“租赁物为不动产者,因其价值之升降,当
事人得声请法院增减其租金”,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
提出周遭租金行情佐证租金确实过低,供法官判断。
房东想涨租 可打官司
陈雅誉说,房屋的租赁契约较特别,因卡到“土地法”,
若要解除契约较复杂,且本案又没有约定终止期限,属于
不定期租约的一种,房东只能寻求民事诉讼要求提高租金。
陈建议,租赁房屋最好签定要式契约,一年一约,并在到
期前两个月谈妥续签下期租约,她提醒,若契约到期未续
签,但租赁行为依旧存在,就会变成不定期租约,房东应
特别注意。
作者: carterdunk (妳能听到我的心吗)   2018-04-30 10:31:00
财大气粗 吃定你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