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约] 关于合约疑问请教

楼主: s3e4a5n6 (Yeeeyaaa)   2018-04-01 01:42:49
因为一些事情跟房东闹得不愉快后
我跟目前的室友们决定搬离
想请教版大:
1.房东要求如果不续约
必须在合约到期前2个月告知
但因为在租赁期间
察觉房东对房客的状况漠不关心
不愿意让他找下一任房客受害
但怕他扣押金
目前只是学生很难跟他跑法律程序
2.我们晒衣间的灯管坏掉后
陆续换了几次灯管但灯都不会亮
因为暂时也没有影响所以决定先不管它
当初房东说灯泡坏掉自己修
之后会给我们钱
但我们怕请水电工来看
(之前我的房门喇叭锁关不起来要修
,房东就百般阻挠)
房东到时候赖帐不给,请问该如何?
3.学校派人来安检时
发现灭火器不合格
要求房东改善
但房东先要我通知管理员
再要求我通知大楼管理委员会
我不知道委员是谁,也不想通知
请问我有这个义务吗?
谢谢!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04-01 06:11:00
1.房东的确有权利收取违约金。你那是借口不是理由。2.先请水电报价然后告知房东。房东有留下同意的纪录可直接从下期房租抵扣。3.没有义务。可直接回房东你没空。不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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