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如下
小弟于106/06/05 租下台北市大安区一间教室
房租预付半年至11/30 , 以及两个月押金
因为与合作对象产生纠纷,因而离开。
https://imgur.com/hQly7Do
于10/5日用line通知要解约,对方说再想想就到10/29了
https://imgur.com/81gsyd7
我认为他应该要拿走11月的房租,然后退我剩下的两个月押金
但是他要扣两个月押金,还我11月?
https://imgur.com/wqCHAS6
所以我不同意这个金额,告诉他可以扣我11月的,但是两个月押金要还我
他突然喊说我钥匙没还,所以视为继续承租。
这部分我觉得因为我很明确告知租到10/31而且的确没有去使用
主要因为要退多少金额尚未谈妥所以无法点交,
以及对方拖字诀,因此才没有拿钥匙去还
https://imgur.com/g1Eg2Rr
(顺便一提投诉消保官的结果是因为我用教室教书是生产行为,并非消费行为
,不受理)
最后钥匙先还再说,但是他现在似乎咬著合约尚未解约?
https://imgur.com/OWrgH07
头很痛,请问各位大大下一步应该要做什么呢?
谢谢愿意花时间看,花时间思考的朋友们,先谢谢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