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请各位用词谨慎。不要误触法。

楼主: yeurus (yeurus)   2017-09-26 12:19:23
只看到自己想要看的XDD
有病要看医生 跟 幼稚无知
我看根本半斤八两
而神经病没有明确指出对象,是对人还是对言论还有很大操作空间呢
真心请求真的去告,并回报一下进度,感恩
我最喜欢看互相伤害的戏码惹,想到都兴奋
※ 引述《Hermess (取之有道)》之铭言:
: 2017/03/06的新闻。
: 金溥聪为此再告冯加重诽谤、公然侮辱罪。一审台北地方法院判冯光远无罪,但去年12月
: 底法院认为“混蛋、烂咖、下流胚”部分有罪,依公然侮辱罪改判冯罚金5000元定谳。
: 金溥聪对冯光远另提民事诉讼求偿100万元,并要求登报道歉;北院今天判冯光远赔15万
: 元,全案可上诉。
: 所以那三个用词已经是超过情绪用语并被法院认定符合侮辱。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言词负责
: 。我会同时提民刑事。
: https://i.imgur.com/jqTILNl.jpg
: 至于Tywin。我建议你用词收敛一点。今天sp只是暂时不跟你计较而已。你以为你没有骂
: 的太过头吗?
: 【综合报导】高雄区渔会渔业专用电台代理台长凌文富,去年7月间不满部属陈桂姬上呈
: 的公文内容,竟在办公室众目睽睽之下,将公文丢掷在地,并辱骂陈女“太幼稚了!”陈
: 女提告后,高雄地检署侦查认定,凌文富的行为已触犯公然侮辱罪嫌,将他起诉并向法院
: 声请简易判决。
: https://i.imgur.com/ErXKRzx.jpg
: https://i.imgur.com/KFSBajC.jpg
: 建议各位。这边没有版主使用版规做规范。但是身为公民请守法。观念相左讨论可以。但
: 是用攻击性的谩骂侮辱词语就后果自负
: 包含这位。
: https://i.imgur.com/MhNoi8p.jpg
: “神经病”多数人觉得不是脏话,不过用这个词说别人可能会失去5张小朋友。一名56岁
: 郭姓男子今年6月间与路人陈姓女子起冲突,他便当众呛对方“你不觉得你自己是神经病
: ?”,气得陈女报警提告妨害名誉,因此被判5000元罚金。
: 后来民事赔偿是30万。
作者: s221080 (才志超群)   2017-09-26 12:40:00
你在备份齁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26 12:51:00
备份帮推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9-26 12:56:00
感谢备份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09-26 13:06:00
这根本没备份到什么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9-26 13:14:00
可以用来佐证这里是供不特定多数人浏览的版面啊。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09-26 13:18:00
"有病要看医生 跟 幼稚无知" 不是半斤八两,是差很多的喔另外我那篇文章中有针对神经病三个字做回应了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9-26 13:20:00
SP大。你要他们理解这个差异太强人所难了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09-26 13:20:00
那是我主动说可以这样说我的观念是神经病的 哈哈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9-26 13:22:00
哈哈。你人真好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26 14:34:00
→ spmark: 我没兴趣了解你的标准在哪,不过,你会知道法律标准在哪的不过这个被电到删推文的,又跑来推了一大堆,想要解释,想要别人认同他的标准呢!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09-26 14:40:00
就是有些人的阅读能力有问题自己复制贴过来的东西,竟然没看清楚内容,可悲....我的标准不需要人认同,我只要大家认识法律标准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26 14:41:00
躲回自己文章吧!不然就躲下面HXXXXXX那篇吧!你又被电到崩溃的时候,还可以求他帮你删文喔,反正也不是没做过嘛!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09-26 14:41:00
我说过"说我的观念是神经病"没关系,就不会有法律问题至少我不是一个会用站内信骚扰别人的人,我还有人品的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26 14:45:00
哈哈,法律标准你说了算喔?到时候不起诉再来说司法不公?84.6%不满司法?要跟你 SXX 标准一样才是正确的司法?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09-26 14:47:00
会不会起诉是检察官去决定的,很多人也都赔钱后才不起诉的你就多骂点啊,别怕阿只要我认为超出法律范围,我就告,就这样子阿我也不是一个喜欢告人的人,上次告公然污辱是11年前了不过,你,只要用词超过标准,我告定了小心发言阿,嗯哼~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26 14:49:00
私事私了,难道要学某个人一样占公开版面攻击别人?骚扰大家?老话一句,快躲回自己文章下面删推文喔,不要出来乱了→ spmark: 你就多骂点啊,别怕阿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09-26 14:50:00
公开讨论区的事情,谁跟你私事私了你有本事就用论述讲赢我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26 14:50:00
这句话好像在模仿我呀,你小心一点呀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09-26 14:51:00
只有谩骂鬼叫的,那算啥私事私了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26 14:51:00
公开讨论区你都敢乱删了,有本事用论述赢我呀,删推文就是不敢论述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26 14:53:00
快,你再骂呀!这篇没办法删囉!原PO都说喜欢战了,我看你求他他也不会帮你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09-26 14:53:00
你写给我的信有没有论述,也可受公评,要不要自己公开啊?在我那篇,你的说法被我当到都不能继续回应了,唉其实我很期待你能正面回应我的,因为我的论述也不是没漏洞偏偏你就很爱扯东扯西扯一堆有的没的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26 14:55:00
删了要怎么说有没有论述?删不就怕被人看到你词穷战不下去了?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09-26 14:55:00
果然很会无视别人说的话,算了,你自说自的去吧我要去回另一篇,给版友意见了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26 14:58:00
当到不能回应?你还被当到删推文咧!连面对都不敢面对,更不用提回应了!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09-26 15:00:00
你被我当到没办法用论述回应我,只剩下无意义的叫嚣我删除那些没意义的叫嚣,刚刚好而已其实留在上面的你的推文,也看得出来你的程度在哪了啦要补充论述就去补充,我不删不同"意见" 只删谩骂废话不要因为我删了你的谩骂废话,就说我不敢面对阿~~~~~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26 15:01:00
删了再说别人在叫嚣,好方便呀!这就是宣称不听一面之词的高标准呀!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09-26 15:01:00
我已经提醒你,我的论述有漏洞,给你一个表现的机会去把我的漏洞抓出来好好评论一番吧恩,刚刚说过,ptt是可以捞出编辑文章历史内容的看不到吗有空继续在这边像小孩子般吵架,不如想办法用论述让我丢脸已经跟你说有漏洞了,欢迎来攻击,可以正面把我打下去耶不过我也不觉得你有那个能力啦....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26 15:03:00
谁还想去留呀?我不理你后,你发现根本没人在甩你那篇,不甘寂寞又跑来这挑衅喔?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09-26 15:04:00
跳针跳针跳针跳针~~嗯嗯嗯,我习惯当句点王了,无所谓阿答辩的时候我也常常是句点王,哈哈不是对方讲不出来,就是我认错,不浪费时间你觉得我那篇,有谁讲到让我认错了吗?除了TR要我别扯他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26 15:06:00
你的漏洞百出,不是只有我看得出来啦,别人不想说你而已!不然怎么会除了你们房东联盟的三本柱外,没人去挺你呢?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09-26 15:07:00
像你这样啊,没有论述还硬要扯东扯西刷存在感才真的浪费版面~~好啦,说了那么多,请正面反驳我的论述吧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26 15:08:00
指正你的时候你不敢面对,只能删推文逃避事实。现在又要我回去说出你论述的错误?什么问题呀你?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09-26 15:09:00
不陪你跳针了,你留在我那篇的内容,根本没有指正的能力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26 15:09:00
知道自己有错出来自己承认啦,大家还会给有错认错的人一点敬意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09-26 15:10:00
被我删掉的谩骂留言,硬要说是论述,那就是你的人格水准了你真的是法律大外行我的论述有漏洞,不代表我不能这样论述重点是,你要有本事抓出漏洞并推翻我的论述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26 15:11:00
删推文的事实,认证了自己不敢面对他人的指正,这个论证比什么都明确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09-26 15:11:00
你上过法庭吗?跟人辩论过吗?还是都跟人跳针吵架而以?删推文的事实,并不证明我不敢面对他人的指正喔,别乱连结而TR对我的指正,我没删喔,也公开跟他致意了这样的做法刚好推翻你15:11分的这两句留言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26 15:12:00
不用了啦!你那篇还有谁在理?除了一个不想被你拉去战别人的去表面立场,希望你尊重别人而已现在又想要刷存在感?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09-26 15:15:00
的确没有人想看吵架阿,你现在用词好委婉喔,不好玩了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26 15:15:00
我没再去嘘你,就是尊重TR大不想被无端拉下水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09-26 15:16:00
建议你以后多多发表对版友解决问题有帮助的言论吧我又不怕你嘘我,人品是自己的,我无所谓阿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26 15:16:00
推 spmark: 的确没有人想看吵架阿,你现在用词好委婉喔,不好玩了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09-26 15:17:00
你继续嘘阿,刚好让人看看你所谓的指正是什么内容阿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26 15:17:00
就承认你想激怒我来兴讼嘛!要激烈的怕你不敢啦!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09-26 15:18:00
不,我想激怒你,但我懒得跑法院告一告让你跑一跑就好了反正你在我那篇也没有可以告的,你就注意别被其他人告吧不过如果你想被我告,那就做些可以被告的事情吧至于骚扰信件,因为我把你黑名了,所以不会再收到了不然你继续寄的话,不要以为没有犯法喔 XD不要以为没有犯刑法309 310就没事耶 XD衷心建议你,做些自己觉得也不妥的事情之前,先查查看法律通常会有规范的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26 15:21:00
没有可以告的喔?那还真抱歉呀!再努力点激怒我呀!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09-26 15:22:00
我是因为这周股市很无聊,所以才陪你的近一周才对 XD平常有事做,谁理你阿....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26 15:25:00
你好像很爱自说自话耶?尤其偏爱在没有对证的情况下,自说自话呀!我觉得你好矛盾喔,其实你很爱一面之词吧!只要这个一面之词是你讲的话就是了?哎呀,虽然你现在好像不敢踩线怕被告,但不要一直纠缠我行吗?回你上面那篇躲著,看有没有人去找你嘛!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09-26 15:27:00
恩,自说自话和一面之词,是完全不一样的东西喔你还是那么喜欢把不同的东西混再一起讲检查,可以被你扯成定期保养尊重,相信,两者的差异也分不清楚自说自话和片面之词,也混在一起讲#1PmrK60R 这篇是你点名我的,这篇也是你先点名我的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26 15:30:00
不要没人去一直来求我回去指正你,又一直保证不会再删推文,会正面论述的…不用了啦,你信用破产了啦!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09-26 15:31:00
怎么说我缠着你呢???????????????????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26 15:32:00
删推文就是想在自己的文章里,留下自己的一面之词而已,没别的解释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09-26 15:32:00
其实你这种论述方法我也看很多了,没有公正第三方的话只会无止尽跳针阿~~~嗯?我不是留下很多你的推文吗?你要怎么解释?一直对刚刚被反驳的地方忽视,一直扯新东西,你不累吗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26 15:34:00
你自己说的呀!自己标准都不能贯彻的人,没有认真对谈的价值呢!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09-26 15:34:00
我要去查别的资料了,你慢慢自high吧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26 15:38:00
很多人事物,我们都不得不忽视呀!就像假如有一个自己标准不一的人,一直纠缠我们,说要跟我们认真论述,要我们指正他,要我们回应他…那真的还是只能忽视呀…,他程度不到嘛!不送喔,你在这个事件中留下的形象就是宣称不听一面之词,却删推文自打嘴巴,标准不一,最后被电到崩溃不敢让人留言的……咖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09-26 16:01:00
我想在这个版,没有人的形象比你更差了完全活在自己的幻想世界中,唉这样也好啦,人生才会快乐我承认这点我做不来....因为我就不是一个会阿Q的人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26 16:02:00
→ spmark: 我想在这个版.....活在自己世界的明证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09-26 16:04:00
挖,会论述耶,怎么在我的文章也不这样发言呢?我改一下刚刚说的话好了,改成高度活在自己的幻想世界中你要是在我的文章是这样的发言,我一定不会删的,哈哈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26 16:06:00
你满阿Q的呀!SP:我不听一面之词 -> 观点被指正 -> 不行,指正我的文字都删掉,只能留下我自己爱听的话,你问我凭什么,凭我是楼主,爱删就删 (森七七)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09-26 16:08:00
不要扭曲我的话喔,我只删那些没意义的言论喔删那些没意义的言论,则是凭我是楼主我现在还是不信片面之词的,永远也不会信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26 16:09:00
SP 认真跟你说一句话。是谁活在自己的世界,是谁用自己的标准看世界,现在可以有公正第三者来裁判了!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09-26 16:09:00
而你那么爱信片面之词,是你的自由但,法律绝对不会信片面之词的你又扭曲了,每个人都用自己的标准在看世界,好吗但,我不会用我的标准去要求别人你会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26 16:12:00
不是有人要告?你不用帮H护航,L大那边其实也私下告诉我,不用帮他多说什么,算我多嘴。就像我之前说的,要告就静候裁决,不用威吓别人,也不用带风向,判决出来就是一翻两瞪眼,就那么简单→ spmark: 但,我不会用我的标准去要求别人错,我用你自己的标准要求你,你都不能过关了!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09-26 16:14:00
你用我的标准要求我?有吗?哈哈说到 L,那篇看到你的留言,第一直觉就是你在害他犯险阿都不知道是在挺他还是捅他了不过事不关己,就懒得多看了,只是提醒他一下就算了至于信不信,随便他,你也可以试试看那样的字眼会不会有事好了,我要继续忙了,有空多给版友有用的建议这几天你除了吵架,根本没有给版友有用的建议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26 16:18:00
我们两个一对一论战,H却硬要替你帮腔。然后L大才看不过去指正H,不要一再拿扭曲过的他板事务来乱,最后却是L大要被人滥诉纠缠,请问他有何辜?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09-26 16:19:00
那不叫滥诉,加入情绪字眼并不会让人支持谩骂的行为没骂过头就不会有事,骂过头才有可能有事我也不觉得你跟我那叫做论战,你根本没有啥论述还有,我要忙了,不想多说太多,最后跟你说H在房板那篇和这版的提醒文,都是你自己对号入座去找事的你不能接受把事情切开来看,要找查就去找没关系但其他人看在眼中,就会觉得你在讨战,房板就是这样回的你的说法,H拿去房版问,并没有提到来源,只是单纯讨论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26 16:22:00
烂咖这两个字就算你说太过好了,他也为用词向板众道歉了。他只错在他不该说出来,而该放在心里,啊不然就真的是这样想,要道歉什么?就跟柯P骂王八蛋一样呀!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09-26 16:22:00
请问H那篇文章有被任何房版的人质疑吗?没有,但你却自己跳进去开战,搞到房版版主介入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26 16:23:00
你只代表自己,不要跟我说其他人!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09-26 16:23:00
L道歉了,如果真的面对司法,检察官也会考量在内哈哈,其他人的反应就在房版啦,自己去看看啦那你也不要帮L说话啊,你就代表你自己就好,别提到他没空陪你了,你在爱这样乱扯乱战的,扯到我我就奉陪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26 16:25:00
你拉TR被他说觉得你不尊重他,又想拉抽菸那篇的原PO认证你的贡献,人家也不想帮你认证,你还学不乖?自己代表自己的立场很难腻?没拉其他人下水就不敢讲话囉?很简单啦!H我也跟他讲了,L大那他告得成,不管他以为能告三十万,还是一百万,全部我出!啊告不成,请他吐出他自己求偿的金额,来为滥诉负责,不过他到现在都不敢回应啦!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09-26 16:31:00
提到其他人并不是什么不可行的事情你也不用在那边讲不可能的金额,只显得你常识不足阿不过要是告成了,L背个纪录,你能负责吗?你只为了满足自己的情绪,完全不顾别人阿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26 16:34:00
啊你点名的其他人都撇清了,你还在那不是不可行,尊重别人好吗?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09-26 16:35:00
??你已经学会分辨尊重和相信的差异性了吗????TR要我别再提他,我没提了,这就是尊重在他没提起之前,我并不觉得提起他有啥不妥而你呢?为了呛H,把L推向风险,好棒棒你是想帮人还是害人啊?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9-26 16:36:00
公然侮辱是刑法。重点在背前科。无法帮别人负责。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26 16:36:00
→ spmark: 你只为了满足自己的情绪,完全不顾别人阿那你真的为了满足自己想贬低我的执念,不惜拉别人下水呀!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09-26 16:37:00
我私下有跟H说过了啦,他和L之间怎样我不清楚啦,自己决定但我也公开说了,只要你的发言我认为已经越过法律界限我告定了啦,所以以后发言注意点啊另外还有一件事情,建议你去把毁谤罪看清楚一点我明后天有空再来看看你的言论有没有毁谤的问题硬是扯一堆不是事实的东西在跟我吵架不回应你好像煞有其事一样,回应你又浪费时间,也没人爱看你继续扯没关系,越线了就告,就这样,结束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26 16:39:00
你告得成再来嘴吧!公然侮辱多小的罪,起诉率低到可笑,更别说网络的部分了。现在因为滥诉浪费司法资源的人太多,都要除罪化了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09-26 16:40:00
起诉率低到可笑是因为大家都花钱消灾 哈哈哈哈哈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26 16:41:00
一直在等你呀,SP,想激怒我,结果刚才还在说找半天找不到可以告的,再加油呀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09-26 16:41:00
浪费司法资源的人,是在网络上使用违法文字的人不是提告的人你啊,阅读能力请去加强,我是说那篇没有可以告的我可没说其他篇的留言没有可以告的阿如果连这种分辨都做不到,上法院你只能祈祷了出门先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26 16:42:00
就是大家都想花钱消灾,才助长了讼棍的行为呀!三十万那个也是花钱和解,法官可没认证呢!加油,认真找喔冯光远一上诉,就从一百万变十五万了→ spmark: 但我也公开说了,只要你的发言我认为已经越过法律界限,我告定了这句还给你,讲话小心点呀!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9-26 16:46:00
其实我觉得Ty你真的这样会害惨L。因为不和解判赔偿虽然金额有机会比较少。但是起诉就是背前科。我今天去找法扶了。我是用我自己是骂人方做咨询。法扶说这个事证太明确。没太大机会不起诉。建议我找对方和解。给你参考。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26 16:50:00
喔,但滥诉的人是你耶!我叫你不告你就不告喔?我劝过你啦!你不听呀!一直叫嚣,又不听劝,啊那不是要告快去告?推 Hermess: 我今天去找法扶了。我是用我自己是骂人方做咨询。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9-26 16:51:00
你劝过我什么?不是只有一直叫我去告L吗?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26 16:51:00
哈哈哈哈哈法扶都是不希望人家滥用资源,你换个立场问法扶,这样该不该告,包准答案不一样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9-26 16:52:00
好啦。我会听你的建议去提告的。不然不去不知道又会被你酸成什么样。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26 16:54:00
唉,法扶资源居然被这样滥用,当事人还不诚实告知实情,任意偷换立场,真为这些法扶人员不值要我劝喔?好呀,我劝你别告L大,要告告我吧!你不是还寄一封私信,说掌握了我的个资吗?那告我不是比较方便?哈哈哈哈哈还家里开清洁公司喔?清洁公司很危险喔,很多背景不单纯我是法扶人员,知道你用这种没有告知实情的方式来问,一定很生气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9-26 17:03:00
你寄给我好几封私信。我也没拿来攻击你。我是觉得私信的内容就私信讨论吧。你要拿私信攻击人那何必一直寄私信给我。公开讨论就好了啊。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26 17:04:00
那句攻击?说你有我个资告我比较方便而已也许你的个资真的是对的,我死鸭子嘴硬而已呀!相信自己嘛!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9-26 17:12:00
那不重要啊。我是想说从你提供的资讯想说你可能是国中生。希望你不要给你家人添麻烦所以想规劝你一下。不过看来你并不领情。还有我不需要知道个资跟肉搜。因为公然侮辱是刑法。警察会去找犯罪者。
作者: yufat (barca)   2017-09-26 23:41:00
我觉得你们这几个真的很奇怪,网络上嘴一嘴也要认真,人生没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关注吗,整天耗在这个板上,还自以为警政署出来呼吁人家不要犯法。时间那么多要不要修一下法律学分班,别在那浪费法扶资源。起诉率低???我们检察官起诉的案件约60%一审有罪吧,日本是99.9%一审有罪,呵呵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27 09:35:00
推 Hermess: 还有我不需要知道个资跟肉搜。因为公然侮辱是刑法。本来想给你留点面子,现在要把私信的事拿出来讲了吗?是啊,要告也是透过警察去找出对照,自己肉搜是很不好的举动呢!肉搜的话找本人也就算了,还想用威胁对方家人的手段来施压,"你万一被告的话,爸爸公司可能会有问题喔" "你万一被告,哥哥学业会有问题喔" 我还真不知道台湾的公然侮辱,还要把家人连坐呀!H 大爷!只是今天你找的个资完全错误,我当笑话笑笑而已。当然你还是可以照你找的个资去玩你的手段,毕竟搞不好你找的个资就是对的呀!反正你试了就知道嘛!不过一般人莫名奇妙连家人都一起被搞,会有什么反应,你可能要有心里准备喔,那大概就不是跟你讲讲法律那么简单了另外楼上Y大,你说的是起诉的判罪率,不是起诉率。我其实满尊敬检查官们的,确实经过起诉,都有一定的定罪率,所以我相信,这种滥诉的案子最有可能就是连起诉都不起诉不过你说的有人自以为是警政署,一天到晚叫别人不要犯罪的,我真是深有所感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09-27 10:54:00
这周股票没啥好做的阿,只好上来嘴了至少我还会回复其他网友的问题呢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9-27 13:11:00
Tywin。虽然你一直寄私信给我。里面满满的骂人话语。并且你公开我私信给你的文章。但我也不打算在没有你同意的情况下在版上公开。因为我认为私信表示对方希望私下聊。虽然你这么没底线。不过我仍不打算效法你就是。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27 13:13:00
都意图威胁我家人了还私下聊咧!有种公开呀!反正信我转给L大当证据了,到时候请他带到侦查庭让检座欣赏一下,也是帮助检座判断一下,“烂咖”这两个字有没有言过其实其它你谩骂侮辱我的言词,我也整理好先给L大了,毕竟我暂时不想学滥诉浪费司法资源的行为。就先让L大跟检座面谈的时候,先给检座参考参考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9-27 13:36:00
没问题。你一直提到L。看来L是你的好朋友。放心吧。我会看在你的面子上好好让他知道该负的代价的。
作者: TRosi (Rosi)   2017-09-27 13:41:00
楼上的口气真的好像当自己是法官,判决书都写好了一样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9-27 13:51:00
我不是法官。我是受害者。自从被骂了之后我有失眠及注意力不集中的情况。我今天要去看身心科了。
作者: TRosi (Rosi)   2017-09-27 13:58:00
要告是你的权利,自己不是法官就安静等判决出来吧!判决出来前也不要说什么自己是受害者,一切等法院来裁决。在这之前搞一些小动作不会让自己的立场比较好→ Hermess: 你公开我私信给你的文章。看来你自己也承认T讲的,有去肉搜,而且想用对方家人的个资来施压。这个事实到时候被拿出来讲,你可是很不利。虽然上次叫你不要拉我当战友后,我也已经成为你经常干谯的对象(同样的点,至少感谢SP大比较尊重我)。我跟你说的话你大概听不进,不过这件事去告没你自己想的那么乐观,趁事态没扩大前,赶快自己找个台阶下吧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9-27 14:08:00
那Ty明明不是当事人。一直推文加站内给我说你一定告不成的怎么说?
作者: TRosi (Rosi)   2017-09-27 14:12:00
我话就只说一次,也不想和你争。反正你明显不信任我,那你就去兴讼吧,然后照程序等判决出来就是了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9-27 14:15:00
嗯。我会的。谢谢你。不过我不信任你的原因是因为你一直针对我。Ty的用词比我恶劣的多。而L都直接侮辱我却从来没见过你替我说话。SP跟Ty的争执也是。你一直说你尊重SP大。但他被Ty攻击时你也是沉默的。不过就如同你说的。我静候司法调查就好。谢谢你的建议。
作者: TRosi (Rosi)   2017-09-27 14:22:00
我一直是针对事,你那些点我觉得感冒也跟你说过了,至于个人间要去战,我不介入也不想挺哪一边你去法扶那咨询的事,应该也会被提,自己要有心里准备。这种自己要兴讼的事,其实是该付正常费用找律师,而不是用法扶的资源。而且你居然还自白虚伪本意去咨询?唉......我认识的几个法律人都是超级讨厌这种行为的,被拿出来讲,我不认为检座会给你好脸色看。诚实的讲,我认为你胜算极低好啦,言尽于此,讲多了你又觉得我在帮对方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9-27 15:10:00
不会。原来你在意的是这一块。那可能是我之前没有解释清楚。首先。我是找偏远乡镇。只有上午半天三小时有法扶的地方做询问。这些地方会去咨询的人数很少。我去的时候甚至不用排队。直接登记直接可以咨询。所以不会影响到别人咨询的权利。另外我是先把整件事情告诉律师。然后问:如果今天是网络上骂人的是我。是否有什么机会可以不起诉?律师才回答我机率很低。因为事证很明确。我们公司也有自己的约聘律师。但是每位律师擅长处理的纠纷不同。我们家的律师是擅长处理房地产纠纷的。所以我是有参考过多位律师的建议。另外也谢谢你的提醒。我会多注意。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09-27 19:16:00
不会阿,我找的律师很习惯别人说谎,他就针对资讯做回应阿30年以上法官经验,听谎话早就听惯了,听谎话就是他的工作有多找证据、说多少话,换个角度情节去咨询也超正常的有人天真到以为寄骚扰信没违法H去看个精神科医师,就有人要出事噜做些自己也不能接受的事情之前,先查查法律可不可行吧其实很多人去找律师咨询,也都隐藏资讯、或是说假资讯来这个板发问的也很多人这样啦对了,分享一下,那律师很讨厌听故事,只听証据重点也是帮客户省钱啦,哈哈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9-27 19:45:00
谢谢SP大。没事啦。目前我还挺的住。只要不是太夸张其实我大多都一笑置之。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27 20:55:00
SP还真是努力呀!再加油多留点言喔…我觉得H有你这个参谋的建议真的太好了,我还真担心他听了TR大的建议呢!还好有你出来反驳TR大呀!加油,多传授他一些喔,就让H拿你上面这些话说给检座听吧!检座一定觉得超中肯的,怎么会反感呢?TR大太多虑了吧?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09-27 21:56:00
我觉得阿,有种人就是搞不懂法条差异在哪,等到被当才会懂只是可怜了其他人....到现在还搞不清楚刑法 309 和 310 差在哪 XD算了,我不多说了,又没收学费,啧啧
作者: TRosi (Rosi)   2017-09-27 23:08:00
H真的听我的我才奇怪呢!听SP的很好呀,我说的就全部忽略吧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9-28 00:00:00
两边的建议都很好。TR大提醒我蛮多东西。我下午已经去附上了。谢谢。还有谢谢SP大的关心。我的确是有点难受。已经预约身心科了。另外也特别谢谢TR大的提醒。帮助我很多。我之前误会你还愿意提醒我提高胜率的重点。真的非常感谢。
作者: ImHoluCan (HOLUCAN)   2017-09-28 01:19:00
好热闹
作者: rekun ( )   2017-09-28 05:48:00
反正特地几个id就跳过了 根本到后面的回文跟内容一点关系也没有 就在那里无意义的争吵而已
作者: TRosi (Rosi)   2017-10-01 02:10:00
提醒你提高胜率的重点?我还真的没这样的意愿。我比较希望提醒你的是,自己的作为并非没有可议之处,兴讼不会是好的选择从事法律工作的人,经常性的面对谎言,我认为他们因此更厌倦谎言和欺瞒,而不是接受或视为无关紧要,尤其欺瞒如果来自自己代表的当事人,恐怕是更难以原谅。这部分我和sp的观念倒是明显不同。当然你已经修正了原先的说词,但我个人是不太相信法扶的律师会建议就这种情况就兴讼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10-01 08:47:00
帮TR大补充一下。法扶不会建议是否提告。只会就你提出的资讯给出你问题的答案。而且问题要问的很精确。不能只问大方向。TR大说到的情况是花费请律师打官司。律师全盘在帮你规划拟订战略。你却隐瞒一些重要事项。造成战略上的全盘错误。公司的约聘律师告诉我这种情况才是他们觉得麻烦的。至于提问时的立场跟问题。他们倒是不介意。你给多少资讯就资讯来回答。假想问题的提问也是天天有。然后我个人认为兴讼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后来我已经屡次避开L刻意的攻击不做回应。也要求过请他不要再针对我留言。但是没有用。他发言仍屡次针对我并变本加厉。言词中越来越过份。直到这次的辱骂实在超过我承受的极限。我才决定用提告来吓阻他。希望他不要再针对我辱骂。现在看来这方式是有用的。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10-01 11:43:00
恩,说不在乎谎言的那个,是经验分享,不是观念分享裁决者不会随便把人的话当实话,有多少证据做多少处理而已H去问法扶咨询也一样,有多少资讯给多少意见而已跟那种欺骗自己律师是完全不同的,不能混为一谈
作者: TRosi (Rosi)   2017-10-01 22:54:00
你觉得是你提诉讼产生了吓阻,为什么不反省你不要拿房板的事来攻击别人,L大根本不会那样说你呢?你在板上一直说得好像Ty去房板发文针对你,被房板板主处罚,所有责任只在他一人身上,真的如此吗?我也去看了那篇文章,很明显,Ty的文章没有违规,你推文后双方吵了起来,锁文是同时制止两边。你的讲法确实偏颇吧?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10-01 23:07:00
嘘 angel07: 它板事务此处引战,违规。H在房板的那篇文章完全没有针对谁,而是针对事情而跑去针对H回应的是Ty,然后版主也在最下面讲清楚了就是他版事务跑到房版去引战我也是近几天才去看那篇房版的文章,怎看都是Ty引战违规不管是不是成年人啦,网络发言本来就要注意最近演艺圈新闻不是很大?以为骂没关系?人家说要告就道歉
作者: TRosi (Rosi)   2017-10-01 23:31:00
是吗?原文就违规引战怎么不直接处罚?我倒是觉得不管怎么看都是H推文后,才产生后续双方都有违规,原文一点问题都没有L如果跟徐一样问候别人母亲的脏话连发,我倒是支持提告,不过好像状况完全不同。不是骂烂就构成公然侮辱,要有积极证据证明确实有侮辱的意图,这类判例多得是而且再怎么说,房板的判决也跟这里无关,拿回来战人就先理亏了
作者: mimily0504 (锅贴馒头与包子)   2017-10-01 23:41:00
"那我就在这边公告一下你在租屋板的劣蹟吧" << 这TY在房板说的, 还跟主题试住完全无关.Y"拿来战人就先理亏了" hmm 标准要一致啊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10-02 00:13:00
你有你的标准,不过我的标准比教接近房版主的标准就是了只是,希望你也能用检视H的标准去检视Ty#1PpbEWRr (ViolateLaw)至于你说的若原文引战为啥不开罚,去问房版版主就我的认知啦,gogin不喜欢直接板规处理,通常都会先通知改善,会给时间,都不处理的话才会祭出版规而另一个版主,一出面就开嘘了,不过那时候双方也已熄火我也不知道他怎看那事情的,要是我,我就板规处理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10-02 01:19:00
没关系啦。我跟TR大本来之前就有观念不合的事情在。所以他对我有成见是难免。不过L的确是在【跟他完全无关】的情况下跳出来对我恣意辱骂。这点我不能接受。而且我在房版的确是想讨论试住与否的可能性。可以在我的原文及回文中看出来是很正经的在讨论。只是没想到Ty会针对性的回文以及指名挑起租屋版的事情。租屋版这边没版主尺度大。但是房版是管理相对严谨的。所以我才好意提醒他房版有版规。没想到反而造成反效果。而且gogin所说的如有谩骂欢迎检举。是正常表达立场:【如有违规去检举他就秉公处理】。但是Ty曲解这句话的意思说版主是在当我。TR大有句话说的很好:【这就是一个你打人家一拳。人家还你两拳的世界】这句话激励我很多。很感谢TR大。我一直单方面挨骂实在是受不了。所以决定不作避让了。
作者: LouisGrey (Lou)   2017-10-02 10:57:00
大家辛苦啦,原来还在板面闹呀...不过关心的人好像就只剩几个老面孔了,除此之外的人一直提出,这种要兴讼找人麻烦的事不要在这碍眼。看来某 H 也是不放在眼里,唉...我实在是不懂既然要兴讼,却要在这一直放话玩小动作是什么意思啦?在这嘴就能影响司法判决?这是我一直没再对这个事件发言的原因,要上法院玩那还在这废话是怎样?就来见真章呀!这么简单的道理不懂?还听说有人帮我说话,就被去肉搜家人个资拿来威胁了是吧?这种行为在我看来就是无耻烂咖而已,没有第二句话还自得意满,以为扬言兴讼我才保持沉默?以为你这样吓得了人?不说点话好像还让你得志了是吧?我早就说过,我虽然讨厌你,但我不会为酸而酸,为吐而吐。自己文字没问题,我何必攻击你?这点我早就跟你说过了,你自己不信而已。跟告不告一点关系都没有!再说一次,要告快去告,真的是吃饭睡觉等你来告等法院认证了,我再来回你这篇,顺便把标题改成,“请不要滥行兴讼,浪费司法资源。”单方面挨骂更是好笑,本来大家根本井水不犯河水,我只评论一句,房东如果税务上有瑕疵,最好要多善待房客。就有人记恨在心,跑到好几篇根本和税务无关的文章里来找麻烦。这种行为才真的叫做对人不对事至于房版的g大要你检举那句话是不是在当你,我到时候自有证据可以让检座确认,这边也懒得跟你废话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10-02 13: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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