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spwell520 (Gadabout)》之铭言:
: 如题,最近我在台北找租,上个礼拜已去看一间,并且已经付给房东3000块"订房金"(非
: 押金,纯粹房东说先付之后可以再从押金扣),因为离签约日还远(预计是九月签约入住)
: ,因
: 此其实还是多少有在看房子资讯。
: 今天又看到有人po一篇离我目的地更近、租金更便宜、整个装潢好像又比较好的房子,老
: 实说很心动,明天已经约好去看了,不过有一个问题想请教。
: 如果我真的这样换房,会有道德上或是诚信上的问题吗?那3000块我理亏我觉得房东收走
: 理所当然,并不会跟房东提起3000的事,但我怕的是即使这样,仍旧会造成我有诚信道德
: 上的问题,不知道我这种行为正不正常?
: 感谢rent板友,租屋人生刚开始,第一次来就发文了,先谢谢大家!
这分成两种状况
1 目前房子有住人
2 目前房子没住人
1是房东多赚3000元,然后要开始花时间 带人看房
2是房东损失这期间租人的金钱 然后要开始花时间 带人看房
通常 热门的租屋都是 状况1
冷门的租屋才会有 状况2
所以你订金给了,就不用想太多,热门的租房房东没赔
冷门的租房 搞不好 也没人要来租 他也多赚了订金
比较抠门的,是千方百计不租,想拿回订金的人
这才有道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