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各位
租屋区是学校附近,最近刚被两个学生租走(双人房),付了3000订金给我,有签收据(崔
妈的版本),上面有注明保留一星期,但租约起始日是从暑假开始,目前还是原房客在住
,然后过了约3天,有line给他们问签约时间,都没读,催很久才回他们再讨论看看时间
,然后说假日可以拿到钱,但时间不确定(跟家人拿,因家人忙不知何时有空给他)且要用
支票付款(金额约3万),到第五天晚上再做询问是否确定时间了,依旧说还没,想请问如
果他迟迟不签约是否可以直接视为违约不租?并非不体谅他们忙碌,是因为一开始他们希
望暑假2个月不算,开学再开始租,因为是要自己付款费用,但后面却是家人付款,另外
传讯息也迟迟都不回,且有发现 line未读,但却可以用fb回出问题...
如果到保留期但若租约是从暑假开始的话,房客一直不表明意愿,是否可以以保留日为准
?还是他在暑假前表明都算可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