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看到信箱出现一封自来水公司的单子
因为月初的时候就已经收到水费单了
所以看到有新的帐单,还以为要给我们减水费唷!
结果居然是"消费性用水服务契约终止通知"
单子上写说 103年5月份的时候有申办中止用水..
期限两年以到,若在今年5月份前没有办理复水
就会停止供水。
不过问题是我101年搬入一直住到现在,为何房东103年要去申请这个呢?
目前没有打算要搬家(也还没签新的租赁契约),房租我们都有按时缴清,
所以在想难道是房东要赶我们走?
不过房东103年就去申请? 是有什么想法?
这个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是直接把单子给房东就可以了吗?
另外,因为房子住了几年,房东也没要求说要签新的租赁契约
虽然有想签约,可是每次一签就是两年,其实蛮想跟房东说可以一年吗?
主要也是怕一次签两年,到时候房子有什么问题房东就很消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