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三重区重阳路3段5巷XX号2楼,屋主吕女士

楼主: attila543 (熟男 o(-口-)/)   2016-03-15 02:13:55
今天刚结束一段不是很愉快的租屋关系
为了不让更多人踏入这样的关系
我还是来分享一下此次的租屋经验
一开始要租的时候屋主都好声好气,和颜悦色的
男屋主还一边介绍他把这屋子改得如何如何好(主由女屋主签约)
等到一住进去,问题一一浮现
房间湿气很重、夏天蚊虫特多、乱按对讲机和电铃的人很多、
空气品质特糟(附近都是卖小吃的)...
环境这些我顶多自认倒楣,当初没有另外挑时间再去看
但屋主本身也和管委会有纠纷,不缴管理费(他们觉得有不合理的地方)
也不主动提供他们联络方式,搞得管委会的人都往我这跑
要我代为通知屋主
另外,他们也不住该处,却还是与我们共用信箱,他们也有1把信箱key
每次收信还要挑掉他们的信件,邮差也一直按门铃来送挂号信
那时小孩子才几个月,常被电铃声吓醒
附近还有问题人物会把别人机车后轮上大锁的(为此本人第一次进警局做笔录)
有问题请教女屋主(契约上是她签名的),稍微问的详细一点就不耐烦
屋主提供的热水器坏掉,我有先告知会修缮,她同意,但却要我自己出钱
跟她商量半天,还搬出《民法》第430条规定,她还说:先生~我租出的不是套房
我立马回复她:法律条文并没有说套房才适用
她还是心不甘情不愿地说要各半分担
不该我付的我半毛钱都不会出,最后她不甘心地妥协,还说续约要加注特约条文
企图跳脱上述法条的规范,自此,我的愤怒到顶点了
合约剩不到1个月,马上找新房子搬走,不让她继续欺负人
晚间约要交屋并返还押金时,还跟我说契约书要回收
后来我跟她说契约结束后没有规定要缴回契约书,我拒绝
她还动怒跟我说:你到底有没有租过房子阿?
为此我还带了以前签过的合约去给她看
拿出来当面跟她说:之前的合约都在这,没有人也没有必要收回
此时我们互相已经没有好声好气的态度了
还我押金的时候把水电瓦斯算给我看(也不知真的假的,我只想赶快离开那)
后来我跟她说,还有修理热水器的1200元没算到
她又开始乱扯一通就是不想出,后来他们问居中的房仲阿姨
阿姨跟他们说这没有疑问是屋主要负担(好险他们没有串通好)
她才又很不甘心地说:好啦好啦~我也不想跟你计较这个(明明超计较)
后来我把钱点一点,还客气地问男屋主:还有没有需要看或确认哪里?
女屋主就在那说:没有没有!不用了啦!
后来我就很客气地把我的东西带走,房仲阿姨还送我出门
等我回到家又看到屋主的未接来电,后来房仲阿姨也打给我说信箱key没看到
我说跟哪个在一串,刚刚也请女屋主点清后签名了,东西我都给了
连回到家都不得安宁,刚刚签名是签假的吗?
虽然结束这不愉快的关系有种解脱的感觉,为避免其他人有相同的经验
特来分享,请要租屋的朋友务必留意阿~
作者: dodonpachi (CuLiZn)   2016-03-16 11:11:00
感谢告知
楼主: attila543 (熟男 o(-口-)/)   2016-03-18 21:48:00
不客气,如果不是急着要搬,还是看仔细点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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