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两间空房间预计分租,
诚心请教…
1、依规定房客可依居住事实核实迁入户籍,当然事先会与房客取得共识不迁户口,但如
果在契约上写明:房客已同意不迁入户籍,若迁入契约即告终止,押金不返还。这样不晓
得是否有效?
2、想要租约公证,已爬文并已知会增加房屋税、所得税与地价税。不晓得会增加多少呢
?如果是几百最多一两千元的话还好……(两雅房租金加起来一万左右)
3、如果只有各房间冷气加装分电表,其他用电(全部电费—三房的分电表)三房均摊,这
样的作法不晓得可不可行……
没有出租经验,还请板上前辈多多指导……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