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我去年底租了一间35坪公寓
签约后
房东当时说要找时间去找代书公证
说是保障彼此
公证费用还共同分摊
过年前
楼上住户说要收水塔和楼梯清洁费
请我转达房东
说之前都是请房客转达的
房东也会付
我联系房东告知此事
房东说之前都是她缴没错
但最近听别的房东说
楼梯和水塔都是租客使用
本来就应该由租客缴
若由房东缴,会打乱行情
我跟房东说
当初签约没告知此笔清洁费用
过去多次租屋经验也都是房东缴
她就一直跟我鬼打墙讲她‘听说’的内容
最后说大不了平分
我室友最后怒了
叫我不用再跟房东讲理
下个月汇房租就扣掉一半的清洁费用
我想请问各位经验老道的租客们
房东在签约后
接连要房客公证和付公共区域的清洁费用
是否合理?
我们有什么方式可以拒付?
以及
若之后想续租的话,能否拒绝在公证一次?
烦请各位答复与指教了
谢谢
注:我们是人模人样的30岁女性上班族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6-02-13 00:19:00水塔和楼梯清洁费比较像管理费,就看契约怎么签的一般这种独户公寓,是什么都没包的
通常契约上都是写房租XXX元,水电网络之类的自付吧...你们从房租扣掉,房东最后也是会从押金再扣回来拒绝公证,就可能不续约了。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6-02-13 08:26:00什么都没包就是指不含水电瓦斯网络第四台管理费等等....
作者:
sichi (希奇)
2016-02-14 18:28:00我是觉得使用者付费颇合理 他要你们付从房租扣 也是他付了不是? 你室友怒什么? 房东不是都打算付了?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6-02-16 20:42:00的确是看契约怎签的我觉得洗水塔要房东付,清洁费房客付,比较合理因为水塔比较像建筑的一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