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在外租屋,一层有分7间小套房,去年冬天在签约时以为一5元是正常的
但最近看到新闻再报才察觉真的不太合理,房东说只有一个电表,总用费夏季都超过1000度
以上,所以要用1000度以上计价算不然他会亏!!!
而我的租约上写着"整年度都以5元计算,"甲方得依台电调涨收费令行调整费用"
今年6.7月我缴了2700的电费(用了500多度+公用电费100),但我一天只吹4-5小时冷气
不开冰箱也很少用电脑,而且公用电费只有走廊灯而已,对我来讲真的很吃力
我想问一下
如果说她合约有一开始有写的很清楚说一度几元(上面那串)
这样我投诉消保官有用吗?我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