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ydreamerrr (dream)》之铭言:
: 请问版上的各位
: 是不是一旦被医生判定为忧郁症后
: 就一定会被保险公司拒保呢?
不一定 要看是什么险种 以及保险公司的核保态度
简单来说 不会牵涉到理赔范围的险种就可以保 不会有什么影响
例如癌症险/年金险/所有非人身保险等都是
会牵涉到理赔范围的险种就很难承保
例如寿险/伤害险/医疗险都有可能会因为自残等因素导致身故/残癈/住院
这些险种就很难承保
一般来说 就医时间与投保时间间隔3年时都会很难承保 超过3年比较有可能能承保
但这只是"可能"能承保而已 而非"一定"能承保
这跟保险公司核保态度也会有关 一般来说通常大型保险公司核保态度会较严
反之中小型保险公司核保态度会较宽松些
像上面说的就医时间与投保时间间隔3年以上会比较能承保 这是多数中小型公司的态度
部份大型公司则会要求5年后再来投保
或是只要有精神疾病病史就一律拒保 不管过几年后都不会承保
: 因为最近我朋友情绪不太稳定
: 我也不断的劝说他去看医生
: 其实他本人并不排斥就医
: 但是却因为就医后留下的病历可能会造成日后投保的困难
: 所以迟迟不肯就医......
: 所以想请问有类似经验的版友们
: 是不是一旦看了医生之后...就无法投保了呢?
: 若非严重的精神疾病 只是精神官能症或甚至只是失眠
: 这样也无法投保吗?
同上 这要看保险公司核保态度
部分保险公司针对精神疾病的认定范围很宽
不要说是精神官能症了 连失眠也有可能会被列入精神疾病处理范围
(我有朋友就是因为精神官能症被拒保 失眠拒保这我没遇过 只有听说过而已)
: 还有因为我朋友并不愿意让他父母知道他的病情
: 所以想请问的是...
: 若是由父母代为支付保险费
: 那是不是意味着...
: 签立保险契约时
: 父母就一定会知道你过去所有的就医纪录呢?
如果父母是要保人 那一定会知道
因为健康告知(就是询问就医纪录部份)就写在要保书上 而要保书需要由要保人本人签名
除非要保人没有去看健康告知内容 不然都是会知道的
要避开这点 可以以自己同时担任要保人与被保人
父母亲当扣款授权人 这样就可以了
扣款授权人只要在扣款授权书上签名即可 不必在要保书上签名
: 不知道有没有人也是因为投保问题而没有就医的
: 能不能给我一些建议呢?
: 麻烦好心版友回答了~
: 谢谢!!
推文说自费去就医 这是无法避免被保险公司知道的
因为医疗院所都是把自费与健保给付的就医纪录全都放在同一份病历里
保险公司经由健保局调病历时会连同自费与健保给付的就医纪录全都一起调出来
(除非医院刻意分成自费与健保给付这二种不同病历来给 但就我经验来说倒是还没遇过)
考虑到精神疾病不易承保 个人是建议先投保会较好
等过了30天等待期之后再去就医
(医疗险通常都会有30天等待期 在等待期之内所留下就医纪录的疾病 保险都不赔)
且投保时最好要考虑清楚
因为这有可能这会是唯一一次投保寿险/伤害险/医疗险可以正常承保的时机
要买什么险种 最好一次就搞定 不然等投保之后留下就医纪录要再加保那就很难了
提供一点建议给你做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