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立院初审 军士官泄密、当共谍将被剥夺退

楼主: zuilon2000 (越过地平面_冲锋陷阵)   2016-05-16 16:33:14
立院初审 军士官泄密、当共谍将被剥夺退休俸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516/698864.htm
东森新闻 5/16 2016 台北讯
过去曾有国军到对岸当共谍,却能照领退休俸,立法院外交及国防委员会16日上午初审通
过《陆海空军军官士官服役条》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只要现役军人涉犯刑法内乱、外患、
渎职罪章、国家安全法、国家机密保护法、或贪污治罪条例之罪,判处有期徒刑之刑确定
而未宣告缓刑,将被剥夺或减少退休俸。
据现行条文,现役军人犯内乱、外患或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之刑确定而未宣告缓刑,或
因案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确定者,才不能领退休俸,因此造成过去有不少共谍即使有罪,
仍可继续从国家领钱,例如前海军中将柯政盛因涉及共谍案虽经法院判刑决定,但仍可领
取终身俸及18%存款优惠。这次民进党团提案修法,盼增加泄密等间谍行为也不能领退休
俸的规定。
不过,在审查法案的过程中,国防部资源规划司长陈正棋认为,此法太针对军人,因可能
不只有军人会当共谍,且若剥夺退休俸,对于军人的家庭来说会失去经济来源。官员也强
调,被判7年以下的军人,应该可以按比例领退休俸,而非全删。
最后初审通过,军官、士官在现役期间,犯刑法内乱、外患、渎职罪章、国家安全法、国
家机密保护法、或贪污治罪条例之罪,判处有期徒刑之刑确定而未宣告缓刑,或因案判处
死刑、无期徒刑确定者、依陆海空军惩罚法规定,受撤职处等,退休俸就会不保。
同时,只要是涉及24条所列法规,并判刑7年以上,即剥夺其退除给与,就算已支领者也
都要追缴;而3年以上未满年7年者,“减少其应领退除给与之50%,减少部分其已支领者
,应追缴之;而2年上以未满3年者,“减少其应领退除给给之30%;减少部分其已支领者
,应追缴之”;1年以上未满2年者,减少其应领退除给与之20%;减少部分其已支领者,
应追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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