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被P版主裁定违规水桶,已直接去信问明违规事项
严法亦法,故无意申诉
只是做为PT版的使用者(同时身为劳工/代公司征人的征才者)
经历本次事件后翻阅了多篇近日申诉/讨论文章
有以下几点想提供版主们参考
(其实本来想直接去信P版主的,但这样的讨论好像还是公开讨论比较好一点~)
1. 工时/休息时间
BM版上关于工时/休息时间格式有误的申诉量明显居高不下
不难想见因此被删文水桶的征才者数量
既然休息时间已有劳基法明定的基准(每四小/休息半小; 每八小/休息一小)
想建议把这个基准直接写信范例格式中(比较国定薪资该栏的作法)
既方便原本就依照该基准的征才者
有其他休息基准的征才者也可以直接修改该格式
避免因为漏填、格式错误造成误触板规
尤其P版主执法上要求较严格,希望能够尽量提供能符合您基准的格式
(像是每周总工时一案,也是因格式问题而有类似疑虑)
(本人是因为复制过去文章而直接漏填休息时间,故无意申诉)
2.地点/行政区
虽然板规明订需要载明
但这一点是因为遍寻劳基法仍不清楚为什么漏填行政区会造成违法
甚至值得严判水桶五天的重罚
想直接请教版主们严订这一条板规的理由是...?
(本人确实漏填、所以亦不要求改判,纯粹想请教意见~)
3.关于误触板规的罚则
这部分就接近征人者的纯粹心得了,仅供版主参考
版规非常非常多条,看完劳基法还要小心板规不采线
(再夸张一点来说,目前还需要符合P版主的心证XD)
任何违规几乎都是水桶处分、在任何版面都不算是轻的罚则
发现错误还不能够修文改善,
就算再怎么愿意服膺劳基法、体谅员工的雇主也是人,人岂能无过?
过而不思我也支持严惩不怠,但对于有意改善的人,是否太过严格?
难道能够归咎于一句:怎么当初不好好看版规?
就断了所有有意改善的使用者的善意吗?
正如版主说的,违法,水桶是刚好而已
然而就算违法,也还是有劝导、和解、罚缓等等各种从刑论处,
违规呢?是否能提供征才者至少有一个改过的机会,
而不是无条件一律收监?
4.同时作为劳工与征才者(代PO)、综观P版执法的一点小感想
(这部分其实是想直接对P版主说的话,但还是公开发文、若我有误欢迎大家公评~)
这段话其实应该PO在PT版,才不至仅有征才申诉者看到,
但碍于版务规定只能发在这边
PT版是一个连结求职者与征才者的版面,也就是说它同时服务的是两方的人群
我同意在一个无偿/学术版面上,征才应符合所有法律规范
但不认同版主执法应无条件保护求职者一方,因为版主一职服务的应该是全体板众
我很支持版主严惩有明确违法事实、甚或故意违法的征才者
但作为劳动者,我也乐意且需要看到在服膺法律规范内、更多的工作机会
版规对于求职者几乎不可能有任何规范与要求(检举黑名除外)
相对对于征才者的规范已经近乎严苛、毫无转圜
造成的结果,也大量减少的版上求职机会,阻碍资讯交换
目前P版主的执法方式对于求职者提供的很好的保护
在我个人看来甚至有些过当,
举前文P大[工时不符一案]、或再前述SS大申诉的[工作日期]为例
我阅读这些原文也并不觉得有违法倾向,
类似这样的文章,若是有人前往应征发现实质违法事实,自有权益提出检举
或者版主可提供劝导、更明确文章内容,不应以只字词组裁断该工作即违法
一律水桶判例是否过重?
人人都有责任知道自己的权利义务,及其法规保障的范围
而执法者更应论刑量则,而非一味据法恶惩
我想版规与版主亦应如是,是一道防线而非使用者的隔离网
(若版主就应有责过滤所有“可能”违法事实,那检举用途又何在?)
使用批踢踢以来,一直都觉得多数的使用者仍是谨慎且守法的
版规几乎可以说是防小人不防君子
此外小小的一点,想建议P版主在公告类型文章内减少个人立场的用语
诸如: 我管板就是这样、写信来我会装没看到...etc
版主是服务于版规,而不代表权力的本身
并非说版主不能有个人风格,但这可以透过推文或讨论文章展现
在公告内使用这类语句似乎用意在彰显身为版主一职的权力
阅读时其实觉得并不妥当
希望P版主可以参考
文章落落长,抱歉,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