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工时不符一案

楼主: poloyabi (蓝染接班人2.0)   2016-10-08 07:42:06
※ 引述《pognini (即将进化的皮卡丘)》之铭言:
: 事由:
: part-time 看板已暂时停止让您发表意见。
: 开始时间: 10/08/2016 01:34:12 (期限 5 天,此为执行时间,非原始犯规时间)
: 原因: 工时
: 经检视原文
: 每日工作时间:每天7:00~20:00,最多排7小时
: 证据:
: 板务poloya回信称其个人解读为"每天都要上班",故认定违法
: 惟板上格式设定 [每日工作时间],一般人都会认为是在问每天几点到几点上班
: 则回以每天7:00~20:00,最多排7小时,何错之有?
: 若板务希望使用者叙明是否有遵守周休二日
: 建议将该格式改成" 每日工作时间与每周排班天数 "
: 综上,请立即撤销水桶,谢谢。
根据板规第二章规定
第二章 工作期间
第五条 工作日期需载明起始/终止日期,格式为yyyy/mm/dd或民国年月日。
与发文者同年或指定工作年,于该年结束工作者,得免填年分。
与发文者同月或指定工作月,于该月结束工作者,得免填终止月份。
与发文者同日,得免填年月。单日工作者,得免填终止日期。
如7/1~12/31;8/1起至月底;8/1~10;今天一天;2016/12/31。
第六条 排班方式需载明每周上班日,无固定上班日得载明每周或每月上班日数。
每月上班日数可以休息日数反论。
如周一至周五上班;每周排班三天;每月排班二十二天;月休六至八天。
第七条 工作时间需载明起始/终止时间,格式为hh:mm,不限12小时或24小时制。
多班制亦需载明每班起始/终止时间。
如AM08:00~PM12:00;08:00~16:00;早班08:00~16:00、中班16:00~24:00。
第八条 休息时间需载明起始/结束时间,格式同第七条第一项。
不固定休息时间者,仍需载明大概之休息时数。
如12:00~13:00;每小时休息十分钟;有一小时休息时间。
第九条 休息是否计薪/供餐需分开填写。
如皆有、皆无、有计薪无供餐、无计薪有供餐。
一上班开始日不清楚, 几号上班到几号
二 工时不明 一周几天?
三 发文前请看板规,
不要用格式问题来回答,
其他正确版友为何能正确?
请小组长明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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