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信时已经有说明,在此我更详细的解释一下。
: 1.P板友5/16已私信给我提出了相关证据及说词,而他要求部分资讯不得公开
: ,我已回信询问P板友是否能来份公开声明(自己发或由我转录)
: 2.P板友提出了存簿证据证明确实只收到550。
: 当我询问到底是因为"工作量"不足而被扣钱还是因为"工作品质"不佳
: 而被扣钱时,P板友指称雇主方用"电话回应":剪的品质不好,还要
: 多个人帮忙检查,并不是剪不足量的问题。
: 3.这样的说词符合嘘文内容
: 两造说辞都能让我接受,但是我要很老实的跟各位说:我无从判断真伪
日前有和版主作了解。
虽然不认同版主处理方法但尊重,在此叙述观点不同处
在下认为证据力明显瑕雌
1。p版友提出存簿证据,由于并非公开说明,无从得知出帐帐户
我方出帐一定使用公司帐户出示统编,不可能用个人署名。
所以如果没有出帐帐户纪录,有可能是
(1)他骂错人了,该公司有移转过。还没移转完成还在跑程序
(2)责任会计姓汤就是我,请他出示领据副本。这有双方章
这才能叫做证据
(3)否则随便拿一个汇款纪录要弄个同名同姓太简单了
就算是本人,现在被骂的是我不分青红皂白骂错人更是可恶至极
2。电话内容的人证瑕疵更大。只要找人帮腔随便都可变造。
相反我这里有完整电话纪录。只要得知哪月哪日,都可调阅。
宣称有人证
这样子还能确信,好,既然版主确信,无从改变其价值观
以下摘要和版主沟通内容
但因为摘要,(如果有误,请版主指证)
1。在下认为既然是公然放炮,我就应该得到放炮者公开说明
但是版主认为对他说明就可以,这个部分因为涉及个资,认同版主说法
有时候说明很难和各资分开,可以理解。
2。但是,“先公然侮辱,但是后补个私下不对当事人负责的说明”
就可以存在的文章
不会认为是好事
以下主张
1。版主做了安全选择,基于个资保护,虽不满意,但可接受
2。我方主张对方有义务对我的责难内容作遮住个资的公开说明
尤其是双方章的领据 有责任会计的签字和大小章才能叫证据
我就不相信他知道我的字长怎样,可以轻易变造。
在会计的世界里,汇款纪录可以选择性移花接木,调帐以后换个本子
就很难看出脉络。但是领据和大小章则具有法效性。这才能称为证据。
我方有留正本。只要对方不是说谎也会有正本。
如果掉了,也可以告诉我编号、姓名、出帐纪录任何一项都可轻松查到
公然侮辱,公然说明 合情合理。
基于各资保护,我不知道对方透过如何文情并茂的文字让版主认为他的话可信
我愿意相信也许有可信度。因为如果是骂错人,整件事好像突然兜得起来。
但是既然现在我是当事人,版主基于各资保护不能告诉我任何资料(很好他做对了)
我方主张请出示领据编号、汇款纪录、我的签字
现在我公开同意我签字的领据可公开。欢迎出示我的资料和我的签名
请问我的领据编号,我的同意书编号,和我的同意日期
我翻遍了我所有纪录完全查无扣钱纪录。还找前公司看看我是不是前公司有
行政错误
连我都不知道我扣谁钱了
那我既然是被公然指责,要求得到公开说明合情合理
这个证据既不会看到对方个资,却可以证明我的疏失很方便。但前提是
当事人不说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