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板务会议开始进行

楼主: korsg (酒禁解除)   2013-04-24 13:51:23
※ 引述《kkoowwee1102 (kkoowwee1102)》之铭言:
: ※ 引述《korsg (安。心。上。路)》之铭言:
: 听说版规五这么订
: 五、严格禁止使用针对任何个人,包括使用者、管理者之攻击、挑衅、酸辱、及一般
: 社会大众认知为攻击或侮辱之文字,包含内文与推文。有疑义者,由板主判定。
: 经检举或板主举发于推文内文中针对任何个人攻击侮辱,水桶二星期以上处分。
: 不知道版主以上言论是否 "针对个人" ?
: 所有人做的事都是可以被量化根据的. 还是版主要以权力带头做某些踩线的批判?
老实说我不太了你贴这条规定意义何在? 觉得我酸到你了吗? 前板主kuo1102大大?
: 没错. 以上都是 "合理" 的推测.
: 但合不合法. 那是另外一回事.
: 如同很多雇主. 公告上了 "一切合法". 事实上? 
: 劳保. 劳退. 加倍给薪?那是什么?
: 那是法律所订.
: 人找到了. 工作结束. 除非使用者去告. 不告? 你自己吃亏.
: 不爽不要做. 当然. 有权力的人做到被人讦谯. 当然. 不爽也可以不要做.
: 台湾的劳工弱势是事实. 大家没有共识想改变. 谁也没辙.
没错,不过板主可没有教育使用者的职责,权力是自己争取来的。
我没有任何义务去协助争取该有的权益,因为那不是板主的职责所在。
: 法官说了算.
: 不过. 有种东西叫 "判例".
: 我没说可以搜索公布. 我从来没这么说过.
: 但 "个资法" 是法律专用名词. 显然版主在法律名词的使用上. 应该更加严谨.
: 我相信要不是有版友之前把 PT 版可以限制性别的事捅到劳工局去. 还是会有某些
: 对法律无知的版主在乱搞,
: 版主你的立场. 应该很明白不用我再多说.
个资法这三个字是从你口中说出来的,当时我寄信给你只有写"个资问题"
我可没跟你讲个资法,就单纯告诉你板规不允许,麻烦不要加油添醋。
: 也是. 那就请加油.
: 我没说过您不鸟法律.
: 前版主不鸟法律的倒是很多. 需要举例吗?
: 喔. 忘了. 版规是不能针对个人的. 过去的就过去.
: 至少过去的我就忘了.
: 以上.
请问前板主违法干我啥事? 有违法就去检举,很难吗?
作者: kuo1102 (别来无恙)   2013-04-24 14:23:00
马的是怎样?不干了还要被抓出来鞭尸就对了?
楼主: korsg (酒禁解除)   2013-04-24 14:24:00
楼上警告ㄧ次,再犯即依板规处理。
作者: kuo1102 (别来无恙)   2013-04-24 14:27:00
版主就可以带头出来骂人就对了
楼主: korsg (酒禁解除)   2013-04-24 14:28:00
恩? 您觉得有骂到您的话请到l_lifejob板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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